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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八一建军节慰问活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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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8-9 2:55:5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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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扬我区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巩固省“双拥模范城区”创建成果,引导、保护和发挥转业复员和退伍军人的工作积极性,密切党政军关系,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现结合我区实际,拟将慰问活动安排如下: 一、慰问对象 1、辖区内16个驻军单位; 2、辖区内4个复退军人集中的困难企业; 3、区内6名三、四级残疾军人(原一等伤残军人); 4、街道、乡、**管理局110名困难优抚对象; 5、区直机关单位“爱心献功臣”结对帮扶的26名老复员军人; 6、各街道、乡、**高科技园、**管理局,区直机关各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 二、慰问方式和慰问对象安排 1、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武装部领导带队走访慰问:驻军单位(16个);三、四级伤残军人(6名);复退军人集中的困难企业(4个)(附件一)。 2、区直部门走访慰问“爱心献功臣”结对帮扶的老复员军人(26名)(附件二)。 3、各街道、乡、**管理局要在8月1日前召开座谈会,座谈对象为:现役军人家属代表,转业退伍复员军人代表,驻街、乡、**管理局部队现役军人代表。 4、各街道、乡、**管理局要在8月1日前做好区里安排的110名困难优抚对象的上门走访慰问,同时每个单位自己安排好各类重点困难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建议慰问经费不少于200元/人。 5、各街道、乡、**高科技园、**管理局、区直机关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上门走访等方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中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进行慰问。 三、经费安排 1、辖区内16个驻军单位、4家复退军人集中的困难企业、6名三、四级伤残军人、13个街道(乡)110名困难优抚对象慰问费用由区政府民政专项资金统一安排。 2区直部门“爱心献功臣”结对帮扶的老复员军人每户慰问标准不低于200元,经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在8月1日前走访到位,并将情况反馈表交到区民政局双拥办或传真到4683234(附件三)。 3、各街道、乡、**管理局拥军优属座谈会及慰问走访经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4、区直各部门、各街道(乡)、**高科技园、**管理局对本单位机关干部职工中转业干部、复退战士进行慰问的经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四、媒体安排 宣传部负责联系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记者,重点报道区主要领导带队走访慰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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