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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预防甲型H1N1流感防控预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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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1-5 11:16:2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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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确保甲型H1N1流感在校园“不发生、不传播、不蔓延”,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依法防控,科学应对;群防群控,分级负责;及时上报,责任到人。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 四、预防控制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健康教育。学校要利用橱窗、校报、校园网、广播等,对师生进行甲型H1N1流感以及其他传染病的预防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师生员工的防病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二)进一步完善学校校医院(卫生室)建设,提高人员素质。依靠当地疾病控制部门,对学校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校医、保健教师及相关人员从事甲型H1N1流感以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三)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应采取积极措施,坚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锻炼的时间,组织学生参与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提高防病能力。 (四)落实晨检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学生晨检制度,对体温异常,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要通知家长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并做好登记和跟踪问效工作。 (五)坚持做好公共场所定期消毒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校园管理,对教室、宿舍、活动场所等保持通风换气,搞好环境卫生。教室、宿舍、餐厅要通风良好,食堂建筑、设备及环境要求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厕所等人群聚集的场所要定期进行消毒。 五、应急措施 (一)保持高度重视思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长期防疫的思想准备,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得有任何侥幸、麻痹、松懈的思想。 (二)健全组织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甲型H1N1流感应急防控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成立预防与控制甲型H1N1流感的组织机构,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度。各地各学校建立完善本地本校疫情监测报告体系。 (三)完善应急预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24小时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资保证,发现甲型H1N1流感可疑病人,必须在第一时间送医院诊断治疗,不得在学校内诊治。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防控预案,应急人员要赶赴现场,实施隔离、消毒等必要的防控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完善各项制度。一旦我省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都必须设立24小时值班及疫情监测联系电话,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每日定时向上级行政部门报告疫情。当有“疫情”预警时,各学校要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对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发现发热、咳嗽患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 (五)加强人员管理。一旦有疫情发生,应根据甲型H1N1流感疫情等级,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生的教育实习、社会实践、等活动应进行相应调整。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外出实习学生和出差的教职工,特别是曾到过甲型H1N1流感疫区的人员回校后,须逐一登记,及时就近体检,并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 (六)及时隔离观察。一旦发现有发烧、咳嗽、咽痛等疑似甲型H1N1流感症状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内时联系有关医疗部门进行诊治与隔离。对甲型H1N1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同宿舍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隔离观察2周,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 六、工作职责 (一)教育行政部门甲型H1N1流感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在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本地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各项工作;及时收集本地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情况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分析、研究本地教育系统防控工作形势,指导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中的思想政治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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