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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部门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1)

时间:2009-11-19 11:31:01  来源:不详

为有效贯彻落实抗灾救灾工作基本原则,提高应对暴风雪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党政领导、政府各部门抗击暴风雪灾害工作提供有效的气象保障服务, 特制定本预案。

1. 总则

1.1工作原则

1.1.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民伤亡和危害。

1.1.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1.1.3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1.2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暴风雪,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1.2.2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沈阳市内的暴风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救灾等应急工作。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市气象局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

成立沈阳市气象局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应急指挥部),市气象局局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市气象局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

局应急指挥部职责:按照市应急办的要求,平时组织进行暴风雪灾害气象保障服务演练;战时统一指挥全市暴风雪灾害应急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及时向市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提供所需气象服务信息;组织暴风雪灾害气象保障服务总结。

当接到本级政府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命令时,指挥长负责(指挥长不在时由副指挥长负责)宣布启动应急预案,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气象保障服务。

2.2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局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业务处,办公室主任由业务处处长担任。

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协调落实气象保障服务任务;收集、汇总和上报有关信息;组织应急工作总结;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 局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部门及职责

3.1组成部门

局应急指挥部由办公室、业务处、人事政工处、计财处、气象台、科技服务中心、各县(市)气象局组成。

3.2部门职责

3.2.1办公室职责:负责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后勤保障。

3.2.2业务处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地区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情况;负责暴风雪灾害现场气象观测,为应急处置提供准确数据;负责为所属县气象局现场气象服务保障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应急指挥车配备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出现场仪器的准备和分发。

3.2.3人事政工处职责:负责对参加暴风雪灾害应急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

3.2.4计财处职责:负责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经费的拨付、审计。

3.2.5气象台职责:负责为市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处置暴风雪灾害提供气象信息,提供准确天气预报和相关应急服务产品,为指挥部处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必要时派人到暴风雪灾害现场提供气象服务;负责分析研究事件发生地天气对暴风雪灾害处置工作的影响,为现场应急指挥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服务;负责保障气象通信网络、会商系统正常运行。

3.2.6科技服务中心:负责暴风雪灾害现场天气实况影视报道。

3.2.7县(市)气象局职责:负责为属地暴风雪灾害提供现场气象保障服务;根据需要,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加密观测,提供天气预报;保障本级的通讯网络安全畅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应急响应

暴风雪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气象保障应急系统,整个处置行动分为启动、实施和终止三个阶段。

4.1启动阶段

接到市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后,局应急指挥部和工作机构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4.1.1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立即向指挥部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4.1.2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就位,应急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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