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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1)

时间:2009-12-13 10:14:18  来源:不详

各县(区)环保局、经贸局、宣传部、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农林局、建设局、水利局、工会、团委、妇联、科协、人民武装部、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财政局、文明办,市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以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7〕63号)和全省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动员大会精神,深入开展我市的节能减排工作,根据省经贸委等20个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经贸环资〔2007〕8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环保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宿迁市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宿迁军分区后勤部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文明办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2007年11月8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以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7〕63号)和全省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动员大会精神,深入开展我市的节能减排工作,根据省经贸委等20个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经贸环资〔2007〕8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宿迁市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

一、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

通过广泛开展“绿色生活在我家”、“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争创节水型家庭”等主题活动,在广大家庭成员中大力倡导节能环保新理念,形成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生活方式,并通过家庭影响社区,通过社区带动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工作。主要活动包括:

(一)重塑家庭生活消费新模式。大力提倡重拎布袋子、菜篮子,自觉选购节能家电、节水器具和高效照明产品,减少待机能耗,拒绝过度包装,一水多用,纸张双面使用,使用无磷洗衣粉等,充分发挥妇女在践行节能环保消费行为过程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搭建节能减排社区平台。利用社区、街道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张贴节能减排标语、口号、招贴画、条幅等。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资料、科普读物,介绍和宣传日常节能环保知识。在社区组织居民开展资源节约志愿活动,交流节能减排经验,做好垃圾、废物的分类回收。在社区设立乱扔垃圾、浪费资源行为的曝光栏(台)、举报电话和节约资源光荣榜,积极发挥居民监督作用。

(三)倡导“简约生活”方式。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指导公众建立健康文明、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开展广大家庭喜闻乐见、热心参与的才艺比赛、知识问答、手工展示等活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节能减排家庭社区全市知识大赛,在《宿迁日报》、《宿迁晚报》、政府网站刊登知识大赛试题,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参赛。

(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网络优势和各类培训阵地作用,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切实加强妇女和家庭节能环保知识培训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妇女和家庭环保志愿者的培训,帮助她们学习节能减排知识,掌握节能减排的技能和本领,并通过她们带动更多的妇女和家庭成员提高对节能减排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升素质,提高参与节能环保的能力。

(五)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把评比表彰作为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环节,注意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评比表彰一批市级“节能环保家庭”、“节水型家庭”、“绿色家庭”、“节能减排家庭行动示范社区”、节能环保优秀志愿者、节能环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总结交流各地经验,进一步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做好国家、省级“节能环保家庭”的推荐工作。

(六)创建“节能减排家庭行动”示范社(小)区。按照省有关部门的部署,在全市选择10个社(



小)区,创造富有社区特色的家庭及社区节能减排模式,把节能环保的理念贯穿到社区管理工作中,使社区内居民具备良好的节能环保意识,自觉选择节能减排生活方式,社区内使用节能家电、节水器具、环保产品的家庭占较大比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负责单位:市妇联、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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