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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无邪”及其他

时间:2009-8-8 16:36:23  来源:不详
者区分得比较清楚。“凡人”和“神圣”都是“生命体”,只是“凡人”的生命比较短暂,生活的能力比较弱,处境也比较悲惨;相对而言,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圣)”活得较长,力量较大,处境也比较快乐。古代希腊人有一种朦胧的观念,“凡人”是“有死的”,“诸神”是“不死的”。在这个意义下,凡生命力超出凡人的,都具有某种神圣性。古人没有望远镜,抬眼望天,天空的日月星辰,似乎亘古不变,而俯视大地万物,却如过眼云烟,瞬息万变,于是形成一个观念,“天”是永恒的,因而是神圣的,“地”则是变幻的,因而是世俗的。古代希腊的“望天者”——那些经常做哲学思考的人,或因观察天象,或只是昂头思想,常无视足下之坑坑洼洼而跌倒,遂得此雅号——如此,中国的“天不变,道亦不变”亦复如是。

然则,“天”“地”之间固有某种“关系”,“变者”受“不变者”支配,“世俗的”受“神圣的”支配,以致“变”中有“驻”。地上何者为“变”?又有何者为“驻”?

地上事物之所以有“驻”,也会有某种神圣性,也正是因为地上有了“人”这样一个族类。这个族类,固然被希腊人称做“有死者”,但毕竟界乎“天-地”之间,是能成为“有智慧者”,而“智慧”也带有“神圣性”。

古代希腊人,对于“诗”,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是“模仿”,一是“灵感”,而后者似乎是更加“通神”的,因此被强调万物“理念”的柏拉图接纳进他的“共和国-理想国”;然而,“模仿”也不是简单复制,不仅仅是形式的,而可以理解为对于事物之“神圣性”之揭示,在这种理解下,被柏拉图的弟子亚里士多德所接受,而他的持这种观点的《诗学》,成为欧洲文艺理论、美学的正统。“模仿”和“灵感”两种观念的区别,现在猜度起来,也许源于两种不同的文艺体裁,我们看到,直到晚近,莱辛尚有“造型艺术”与“抒情艺术”区别之论,以“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不同艺术精神写出了《拉奥孔》长篇论文。

无论如何,“人”介乎天地之间,与“神圣”的东西有一种“沟通”的关系,这在古代,是许多民族共同的观念,中国也不例外。

中国古代“神圣”观念,最初大概也是“智慧型”的,古代儒家注入了“道德规范”的观念,使“圣”和“神”有了区别,而“圣”原本也是“聪明智慧”的意思。

古代的“神”和“上帝”也是似乎有区别的,“神”只是说的能知“阴阳变化”,所谓“阴阳不测是为神”,至今汉语仍保存了这层意义,而并非如基督教那样是一个人格的超越者。有能力把握变化莫测者,就是能与“神”“沟通”的“人-占卜者、巫师等”。能掌握阴阳不测者自己就能顺应这种变化,而在流变中永生,所以“神仙”“不死”。“神仙”为“仙家”,不是“神(家)”,“仙家”住在“山”里,云游四海,永久“快活”,是我国道家的理想;儒家注入“圣人”观念,强调的是“坚定性”,“万变不离其宗”,也是“永久性”的“圣明者”。

然而,“人”总归是“有死者”,“有死者”如何“不死”,“凡人”如何会具有“神圣性”,是一个须得面对的问题。以古代希腊为文明摇篮的欧洲诸国,有一个“灵魂不灭”观念,这在柏拉图对话《斐多》篇中,有原始而又清楚的表达。中国古代对于“人”作为一个族类之生命绵延,也有多种说法,道家与儒家也许有不同的解释方式,比较突出的,也许是由祖先崇拜延续下来的传统观念。

人靠自身的繁殖绵延自己的生命。当人们的思想已经成熟到有能力反省这种自身绵延现象时,就会有种种解释。从这里,产生出儒家对于生命绵延的历史性观念,而在这种绵延观念中,“名”居于核心地位。

当人们反思这种绵延现象时,人们发现,原来人间的事情,竟然全都是“名存实亡”的。这就是说,“实”是不可能很持久的,当“实”消亡之后,只有“名”尚能延续一个阶段——“名”的寿命大于“实”,相比之下,“实”为“小年”,而“名”为“大年”。固有“名垂青史”之说,可见“名”实在是比“实”更重要、更神圣的。

这种骨子里头重名轻实的思想,有许多的弊病,已受到很多的批判,这个批评当然是很应该的,因为这种重名轻实的思想的确产生了慕虚名轻实事的不良影响;然则就其底里,当是求“实”“名”之长存,而并非完全教人徒慕虚名的,为此,孔子有“正名”之论。

“虚名”为“邪”,“实名”为“正”,“正名”仍以“实”为准则,“名”不符“实”,则非“正名”,然则这个“实”并非全“指”事物之经验存在,而是真实之本质,“名”要符合事物的“本质”,才是“真正”的“名实相符”。与事物“本质”相一致的“名”才是“(真)正(的)名”,“正名”即是:事物“自身”。“事物自身”随“名”而传诸久远。“语言是存在的家”,“存在”随“语言”而流传、延续。

“徒有虚名”尚有一层意思:“名”“实”不符,问题出在“实”的方面,因为“实”随时事而变,有了一愕“名(位)”,就要行这个名位的事情,如果做不到,则是典型的“名不副实”,“徒有虚名”。

在现实生活中,要想做到“名”“实”相符,是不很容易的。孔子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卫灵公》),一方面是说君子死后没有得到“正名-好名声-令名”,另一方面或许也意味着自己一生做的不好,与“君子”的称号不相符合。不但“名”要“符合”“实”,而且“实”也要“符合”“名”。

同时,在中国古代,人的“名份”,可以“继承-遗传”,至少传个两三代,天子和封国之君,更是“子子孙孙永葆”的。

就哲学的理解来说,“思(想)”靠“概念”,“名”是不可缺少的。“思无邪”意味着,所思之“名”,皆是“正名”,而不是普通的“名字”。孔子说:

“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阳货》)

孔子这句话,是理解古代诗(经)作用的根据之一。“兴”、“观”、“群”、“怨”说的是社会作用,“鸟兽草木之名”说的是知识作用,大体是对的;但是如果进一步再问何谓“兴、观、群、怨”,就不很详细,“鸟兽草木之名”大概也不全是说的自然的知识。“诗”固是一种教本,但可能不全是科学知识性的,而是社会政治性的,是人文性的。

“兴、观、群、怨”大概是一套礼仪形式,“兴”是“起(始)”,礼仪程式的开始,“观”是“陈示”,“群”是观者一起参与合唱之类的,“怨”也许是讥讽时弊,发牢骚的意思——在古代,对于不合“名份-名位”的事情进行批评指责是正当的行为,民人对这些“邪”事发怨言,是在位者须得听取的。伯夷叔齐不食周粟,向着新朝的人难免也有批评,孔子为他们辩诬,当子贡问他,“伯夷叔齐何人也?”,孔子回答一语定性,“古之賢人也”,再问他“怨乎?-有什么可批评的吗?”,孔子曰:“求仁得仁,又何怨?”于是,在《雍也》篇里,孔子说的“伯夷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希。”其中“不念旧恶”乃是具体到他们两位賢人身上的“仁”的标准,达到这个标准,别人也就没有什么可以抱怨、批评的了。

兴、观、群、怨是一种礼仪,所以孔子才说,“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君王”以“诗”来款待客人和臣民下属,当不成问题;“事父”则不可以现在的小家庭来想象。现在的小家庭会有诗歌演唱卡拉OK,但不会是一种礼仪形式,而古代的家庭大概很大,可能是一个家族,这样“父亲”犹如“国君”,“事父”犹如“事君”。

接下来“多识鸟兽草木之名”除了有明显的知识性意思外,大概也有社会政治的作用。古代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涵盖了人们居住的环境,涵盖了周围视野的一草一木,鸟兽草木也都被赋予了社会生活的意义,而并不单纯作“自然对象”观,“诗经”中的这些品类,也都有象征的意义。

诗的兴、观、群、怨具有礼仪形式的意思,当然并不像孔子研究、演习的“周礼”那样有固定的一套程式,所以有时它又和“礼”、“乐”分别开来说的,《泰伯》篇里空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这大概又是一套更大的仪式过程,起兴是诗,继之以礼,以乐而告终。“诗”可以当作“开篇”,然后有一些礼仪,最后奏乐结束。

仪式-礼仪当然更有“邪”“正”的区别。鲁国的季氏就因为用了不合身份的“八佾”作乐起舞,被孔子斥为“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也”(《八佾》),“怨”就不“希”,而是“怨是用多”了。

“礼仪”是保证-帮助“正名”的,是“正名”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使“正名-已正之名”得以持久延续的一个重要环节。“诗”作为“(正)名”的存在方式,也是礼仪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点在孔子思想中也是明确的。

于是,在古代,诗、书、礼、乐似乎是完全相通的,都具有“传诸久远”、“子子孙孙永葆”的“神圣性”。“诗”是实现这种神圣性的方式之一。“诗”使“正名-令名”传诸久远。

海德格尔在1943年为写于1929年《什么是形而上学》一文所做的补充中说过,“思者述说(sagen,sagt)存在,诗人列举(神)圣物之名”[1]。

海德格尔说到“诗人”时用的是“nennen-nennt”,可以理解为:诗人是“神圣之物”的“命名者”;但并不是说诗人为这些事物另起一些特别的名字,而是意味着诗人将这些名字接纳到诗里来,列举出来,保存其神圣性,使之传诸久远,因而,“命名-nennen ”是为“叫出这些事物的名字-Namengebung-Namenaufruf”。

于是,孔子所谓“多识鸟兽草木之名”也还有一层形而上的意思,这些名字并非一般常识之名,认识了它们也不仅是增加了常识,而是认识到那“久远”的-或许已经“失传”了的“名字”,学诗就能使之“传流”下来,使“失传”的事物-“名”接续下来,流传下来,正是意见带有神圣性的事情,因此,在孔子心目中,学诗不仅仅是增加常识-知识,而且是可以“事父事君”的“大事”。

“传诸久远”就是使之“有”“未来”。神圣之事物不仅有“过去”,也不仅有“现在”,而且更重要的是有“未来”。

“传诸久远”乃是“长存-永存”,所以海德格尔把“诗人”与“思者”并称,谓“思者”“述说”“存在”。

 

三、“有”与“无”

 

“有-存在-存有-在”为一义,不仅仅指抽象的“是”。抽象的“是”乃是逻辑的联系动词,而“存在论-本体论”意义上的“是”,乃是含有“是什么”那个“什么”的存在动词。没有“是”的“什么”只是“理念论”;没有“什么”的“是”,则只具逻辑、语法功能,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就是可以用符号代替,而无论胡塞尔还是海德格尔都是要超越这种单纯的符号论的。这个思想,也是与更早的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德国哲学古典传统一致的。

然则,这个“是什么”的“什么”有一个发展的过程,也有一个从“抽象”到“具体”的发展过程。黑格尔说过,抽象的“有”,和“无”是一个意思。

不仅抽象的“有”“无”是一个意思,“有-无”如作“时间”的过程观,也是一个意思:“有”的过程,同时也是“无”的过程。“有-无”乃是同一个过程。

世间万物都“在”“时间”之中,经验的事物都有个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黑格尔说,凡“有限者”都会“消亡”,世上没有万古长存的东西;然则事物在物质形态上的“消亡”,并不意味着事物的影响-作用的完全“消失”,事物“意义”的“存在”,大于-寿于事物作为“实物”的“实存”,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即,“存在”“大于-寿于”“诸存在者”;亦即黑格尔意义上的“无限”就“在”“有限”之中,“有限”之中“有”“无限”。“有”中“有”“无”,“无”中“有”“有”。

“名”是在“有限”之中“保存”了“无限”。“名”“存”“实”“亡”,“实”虽“亡”,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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