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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学理论建设的思考

时间:2009-8-8 16:44:24  来源:不详

新时期以来,文学理论建设有了空前的繁荣。在改革开放以前的30年,成系统的文学理论著作在50年代有十余种,60年代只有以群主编的《文学的基本原理》(蔡仪主编的《文学概论》尚没有正式刊行)。然而,近二十几年来,仅教材就出版了二三百种。文学理论建设的繁荣,还体现在出版了各个分支理论的研究和著述,如文学本质特征论、文学创作论、文学发展论、文学鉴赏论、文学作品论和文学批评学、文学社会学、文学心理学等等取得了可喜的实绩。

当然,文学理论的研究和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和发展,这就要重视各个层次的文学理论建设。根据目前我国文艺学的状况,可以大概分为三个层次:普通文艺学,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以及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它们之间是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普遍与特殊的关系。

普通文艺学,或者称为一般文艺学,应该是人类社会中所具有共同性的一切文学现象的总结和概括。这些概括应该能适用于所有时代、所有民族、所有国家和地域、所有文化的文学,能够解释这些不同文学的具体的现象。这是第一个层次的文学理论,也是抽象程度最高的、最概括的文学理论。
文艺学的基本问题首先是回答“文学是什么”的问题。虽然近年来文学理论领域“反本质主义”一派自有其产生的理由和基础,但一个学科如不解决其研究对象的本质问题,则这一学科在实际上就不能确立。童庆炳先生在一次对话中说:“陶东风说我的教材定义太多,是有‘本质主义’的倾向认为只要介绍几种观念,无须概括;只要描述性,不需判断。但是陶东风自己在编写教材时,认为最后还是要给文学下定义。” ① 这件事很有趣也很能说明问题。就文艺学来说,只有确定了文学的本质,才能确定文学的边界,并确定由本质所决定的文学的价值评价体系。

凡事物都是有本质的,但事物也都是历史的、活动的,因此事物的本质不是僵死的、不变的东西,总是在不断的演变中。文学也是如此。另一方面,文艺学是研究一切文学现象的规律的学科,是人类对文学现象的理性的认识,这种认识也同样不是僵死的、不变的。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认识,因此,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学理论。同时,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认识的能力、局限和模式,因此,人类的认识总是在不断超越时代的局限发展着。文学理论也总是在发展着。人们对于文学本质的认识,在某一个历史阶段是相对固定的,而在学术史上,对文学本质的认识和理解则是变动的。我们现在建立的普通文艺学,应该在现阶段对于文学认识的最高水平上。

至于半个世纪以来我国学术界关于文学的定义,应该属于第二个层次的文学理论。在1985年以前,文学被定义为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在1985年以后,学界基本上达成了共识,都将文学定义为“审美的反映”或“审美意识形态”。其实,后者只是对前者的修补,其理论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文艺学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仍然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本质特征问题。那么,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本质特征呢,就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上的,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不能动摇和不能迁就的。主要是历史唯物主义中的意识形态理论、社会形态理论,以及阶级斗争理论。有学者指出:“‘作为观念形态的文学艺术作品,都是社会生活在人类头脑中反映的产物’这一判断,对于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来说就是一条颠覆不了的带普遍性的规律。因为这一结论同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存在与意识关系的理论前提是一致的,尽管认知反映与艺术反映在表现形式上有很大的不同,但它们都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不同意这一点或是反对这一点,认为文艺是‘意志’的外化,是生命盲目冲动的结果,是满足欲念的‘白日梦’,是‘一种高级的特殊的精神活动’等,都不能归属在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之列。” ②

但是文学反映论的问题,在当代中国文学的实践与理论中,也有诸多问题和弊端。重建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就是针对以前几十年来所通行的文学反映论体系的不足才提出的,否则完全没必要重建。审美意识形态就是审美反映论,因为意识形态就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根本的实质还是反映,并没有跳出反映论的模式。

也有学者提出生产论,但生产论只是一个基础或出发点,难以涵盖各种纷纭复杂的文学现象,如文学创作和文学欣赏的具体的细微的特性及规律。

同时还有一部分学者提出把文艺学建立在马克思主义人学的基础上。但也有人认为所谓的马克思主义人学是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为根据的,是年轻马克思的作品,还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而且所谓的人学,也同样过于抽象,与文学创作、文学鉴赏等规律以及具体细微的文学现象少有直接的关系。

建立马克思主义文艺学,首先要确定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哪部分理论的基础上。上述几个不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可以分别成为几种不同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基础和出发点。

然而,不管怎样,建立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是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和指导的。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征,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及科学实践观。 ③ 因而,做为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有几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这就是:一、唯物主义的;二、文艺学的理论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形态 理论、社会结构和意识形态理论、阶级斗争理论上;三、实践性,指导文学艺术的创作实践,并把文艺与革命斗争、政治实践紧密结合在一起。

建立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第二个问题,是理论资源的鉴别和使用。

一是对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文革”结束后,理论界提出“回到马克思”的口号。其深层的涵义是,经典马克思主义尤其是马克思本人的理论都是正确的,但在我国多年来的理解、阐释和执行中被歪曲了。回到马克思,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很多学者指出,并不是马克思本人的论著或言论都是马克思主义的,如“青年马克思”和“成熟马克思”的问题。把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做为建立文学理论、美学以及人道主义、异化等问题的理论依据,是否具有合法性,这在学界是有分歧的。在此之前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等是否属于马克主义呢?具体说,马克思的哪些言论是属于马克思主义的,而哪些不是?这些问题都有必要在学术界经过讨论得到统一认识。

二是对西方马克思主义。所谓西马,只是一个以中国为出发点的地域性的概念,即在地理位置处于中国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其实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后,现代西方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或笼统的马克思主义。在所谓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中,有很多学派,各派的观点不同,方法各异,笼统地称为西马,既没有科学性,也缺乏规定性。当然,西马各派也有一定程度的共同性。

简括地说,西方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单纯注重吸收当代最新文化意识,抛弃了马克思主义某些基本原理与传统,主要是抛弃了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础,继承了传统的资产阶级文艺学的唯心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和西方的各种唯心主义杂糅起来。如结构主义学派完全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社会结构原理,不承认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之间的决定与被决定、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认为人类社会是由各不相同的社会实践领域即经济实践、政治实践、意识形态实践和科学实践所构成的社会整体结构。其次是实践性问题,在现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的马克思主义,基本上是脱离革命斗争和政治实践的(除了创始人卢卡契、葛兰西等);在文学方面,也仅仅是在理论研究与批评方面,基本上没有在这一理论指导下的文学创作实践。这些都是背离马克思主义原则的 ③ 。因此,我国在建立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时,对于西马理论资源的鉴别和使用,应该格外慎重。

第三个层次的文学理论是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

其实,1942年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可以说就是中国革命和抗日战争时期的有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以群主编的《文学的基本原理》和蔡仪主编的《文学概论》,就是60年代的有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但是,这些文学理论中的中国特色,是偏重与当时中国社会的革命、政治、制度的特色,而对于中国文学的艺术、文化特色,则少有总结。因此,以那个时代的文学理论来观照中国文学中的很多艺术现象,就难有自圆其说的解释。同时,由此产生的中国文学研究和文学史叙述的模式,也与中国文学的特点和规律有隔膜之感。如过多地强调政治性而忽视艺术性,强调文学在社会活动层面的作用而忽视个人精神层面的作用,如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的套用,研究和撰写文学史的时代背景、作家生平、思想性、艺术性及作家作品影响的“五段式”的写作等等。

如果重视各个层次的文学理论的建设,那么,这些属于社会的、政治的、制度的内容,应该在第二个层次的文学理论中解决,也就是由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来解决。因此,有中国特色的文学理论建设,更需要研究和解决的,应该是中国文学的艺术特色、民族特色、文化特色、以及语言文字的特色。以前的文学理论,在艺术性方面,虽然有些用中国文学和中国古代文论来举例说明,还不能说是有中国特色的,只能说是用中国文学中的现象来解释。现代理论的观念,例子是不能说明问题的,因为任何立论都可以找到例子来支持,不管是多么特殊的现象。

中国文学的特色是什么,与其他国家或民族的文学相比较,中国文学的所独有的本质特征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一般的文学理论著作中,在高校文学概论教材中,很少论及。实际上,半个世纪以来,我国的文学理论恰恰是在中国文学的特色方面,研究得非常不足。虽然常说中国文学有写意的 传统和意境理论,但用来作为中国文学的本质,似乎中间还缺少不止一个层次。一首仅有几十个字的小诗,就能世代流传成为千古绝唱,为什么?好在什么地方?为什么能给人以如此强烈的冲击力?这些在以往的文学理论中,都没有能做出解释。如此丰富的优秀的中国文学作品,应该有相对应的有中国特色的文学理论总结和概括出规律来。中国古代文论是非常宝贵的资源,但是古代文论现在无法直接利用,其概念、范畴基本上已经死亡,不能在现实的文学理论和批评中使用。钱中文先生提出需要进行“现代转换” ④ ,是有真知灼见的。应该说这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文学理论。但是如何进行“现代转换”,尚在探索之中,还没有被广泛应用的实例。

以上所论述的三个层次的文学理论,几十年来,第二个层次的建设相对更多,而第一个层次的普通文艺学和第三个层次的有中国特色的文艺学则显得极为薄弱。回顾以蔡仪主编的《文学概论》和以群主编的《文学的基本原理》为代表的成系统的文学理论著作,基本上是属于第二个层次的,但同时也试图担负起第一个层次的作用,并且试图对第三个层次的问题给予解释。然而,实际上与愿望相违。方法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理论的建设和发展,因此,现在应该重视各个层次的文学理论建设。


注释

①童庆炳、王先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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