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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意识形态化”倾向与当前文艺实践

时间:2009-8-8 16:44:41  来源:不详

   意识形态学说是马克思主义认识文艺本质和规律的重要思想武器,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说的理论支柱和核心组成部分。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是我们党坚持和运用这一学说的生动体现;自觉地用科学的意识形态学说来指引文艺实践,是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文艺意识形态问题上的错误倾向

    近几年来,在文艺的意识形态问题上,理论界和学术界主要存在两种值得注意的倾向:一种是“非意识形态化”倾向,一种是“泛意识形态化”倾向。

    “非意识形态化”倾向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有新的表现,它认为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文艺中的意识形态已经被“超越”、被“终结”了,文艺不再具有意识形态功能,只具有人类共通的娱乐和审美功能。但事实告诉我们,有什么样的经济形态和社会形态,就会有什么样的意识形态。经济形态、社会形态不能终结,意识形态也不会终结。文艺本是社会生活在作家头脑中能动反映的产物,不可能逃离意识形态。在当前各种思潮相互激荡的条件下,宣扬文艺“非意识形态化”,无疑会起到消解社会主义文艺思想以至整个意识形态的作用。

    近年来,表现得更为突出的是“泛意识形态化”倾向,它用所谓“审美”或“文化”来无限放大“意识形态”,使“意识形态”与一般“社会意识形式”没有区别,结果什么都是意识形态,什么又都不是意识形态。

    “泛意识形态化”观点与“非意识形态化”观点相比,在主观意图和理论表述上是不尽相同的,但实质上却是相反相成的。“泛意识形态化”观点表面上不主张取消意识形态,也不反对某种意识形态倾向。它似乎赞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学说,也使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术语。因此,“泛意识形态化”有时容易被误以为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而被接受,得以在文艺和审美领域流行。

    例如,有一种意见认为,文艺的本性是“审美意识形态”,其“意识形态性”就表现在文艺是人的意识的产物,具有人类话语活动的特征。这样一来,文艺反映和表达特定意识形态性质的功能和作用,实际上就被文艺表现人类共通情感的功能和作用所取代,历史唯物主义意识形态学说的内涵与实质被抽空了。

    在“非意识形态化”倾向和“泛意识形态化”倾向的相互影响下,当前的文艺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现象。在一些评论中,在一些小说、影视作品里,充斥着无思想、无主题、无立场、无观念,标榜“为所有人服务”,全然倾注于形式、技巧、观赏等的主张与现象。这一现象的突出特点是,宣称文艺要“超越”、“消弭”或“终结”意识形态,极度膨胀文艺的娱乐、审美功能,把文艺完全当作一种“游戏”或“消遣”,完全排斥文艺与审美中的社会功利因素和社会倾向性。这种“非意识形态化”和“泛意识形态化”的倾向,大有铺展蔓延之势,而且经常被当作文艺和审美的本性广为传播。在文艺实践中,它导致作品空洞、苍白、虚假。对这种倾向的危害,我们必须从理论上进行辨析、清理和纠正。

    笼统地把文艺的“意识形态”属性简单规定为一般“意识”或“话语活动”属性,将“政治的、道德的、宗教的、历史的等一切价值”都“溶解”于“审美”之中,那么,文艺的意识形态理论就遭到悬置,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这种以泛化的方式模糊意识形态理论,将文艺的一般意识性与特定意识形态性混淆起来的作法,既不能准确表示文艺的本性,也不利于文艺选择正确的发展道路。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坚持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识形态学说的必要性,在文艺创作中坚定地坚持“二为”方向,鲜明地体现社会主义的倾向性,高扬社会主义时代的主旋律,实现社会主义文艺的健康发展。

    “泛意识形态”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曲解

    “泛意识形态化”论之所以失误的原因很多,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把“意识形态”理解为同“物质形态”相对应的概念,凡是意识的产物都被当作意识形态,这实际上就把“意识形态”泛泛地等同于“意识”了;二是把“社会意识形态”看作“社会意识形式”的同义语,例如所谓的“政治意识形态”、“哲学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等。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讲得很清楚:“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2卷第32页)在“经济形态——社会形态——意识形态”序列中,“意识形态”是一种在前两者基础上形成的社会意识的整体样式,是具有特定性质的社会意识的总体表现,同时也是不同社会意识性质之间相互区别的核心成分。意识形态的性质一定要以政治的、法律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思想观念为形式表现出来,因此它们可以称为“意识形态的形式”(同上书,第33页)。而马克思的“社会意识形式”概念,其意义则集中在于表示社会意识的分工,不在于表示意识的社会性质。社会意识的性质根本上是由“意识形态”来决定的。

    文艺是社会意识的具体表现形式,是社会生活分工领域在意识活动中的反映,它的形成依赖于社会生活的丰富与发展。文艺被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所决定的主要是它的思想意识内容。这些思想意识内容是对同经济基础性质相对应的那部分生活的反映,具有随经济基础性质改变而改变的鲜明社会性。正是这一点,充分表现出社会意识与经济基础之间的作用与反作用关系,显示出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与原因。

    “社会意识形式”与“社会意识形态”各有自己的内涵,分属不同的范畴,不能通用或混淆。“泛意识形态化”的观点,恰恰是把“意识形态”当成了“社会意识形式”中的一个种类,从而使得现实基础和社会面貌特有的阶级属性与社会属性无从显现。尤其是那种将意识形态审美化的观点,其“意识形态”只是停留在字句上,而在理论内涵上则已被完全抽空。以这种所谓“审美”来溶解和统辖意识形态的文艺本性论,使文艺自身本应具有的一些意识形态属性,也被模糊和取消了。前些年,在“过审美筛子”的口号下,许多优秀的革命文艺作品被排除出中国文艺经典之列,一些文学大师被除名或重排了座次。近年来,不少“红色经典”又被改编得低俗难耐、面目全非,而昂扬、振奋、关注人民生活和命运的作品越来越少,这与把意识形态进行所谓“审美化”的理论导向密不可分。

    社会功利性在审美性中的地位和作用

    将审美性与功利性对立起来,是多年以来的理论误区。应该承认,肯定和张扬文艺的审美特性,对尊重艺术规律、创造艺术精品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但是,如果对“审美性”的内蕴和特质形成错误的认识,也会对文艺的健康繁荣造成很大的阻碍。

    自康德以降,美学上的“非功利”原则似乎被普遍接受,“非功利性”似乎已成为“审美性”的本质特点。于是,如何认识审美的“非功利性”成了一大焦点和难题。有一种观点以为,文艺非功利的审美性,就是指文艺的创作目的、社会作用、情感内容都不带有政治性、思想性、阶级性等社会功利倾向。“泛意识形态化”的意识形态审美论,就是如此。

    在这种观点看来,文艺的审美属性只是脱离社会功利内容的形式表现。一当文艺作品表现出社会主义的价值性和倾向性,就会被认为是非艺术、非审美的。即使这些作品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也会被认为与艺术无关,甚至被认为是以社会功利性伤害了审美性。在某些“重写文学史”的人的眼里,凡是带有社会功利内容与意义的作品,就不能算是具有真正审美性的艺术品。在这种文艺倾向的鼓动下,技巧第一、形式至上、观赏优先、思想浮浅的作品,像雨后的蘑菇一般纷纷冒出来。有的作家为适应这些所谓的规则,不愿再去创作具有人民倾向性的作品。甚至一些原先密切关注社会生活的优秀作家,为了能被“文坛”接受,也不得不声明自己不仅写出了反映社会现实问题的作品,也写出了“纯审美”、“纯艺术性”的作品。这种现象不能不令人深思。

    科学的文艺审美理论,不应该忘记人类审美活动对物质活动的依赖性,不能不看到社会观念对情感反应的潜在作用。审美发生和审美规律的研究表明,所谓审美的“非功利性”,指的是美的事物所引发的人的愉悦性情感体验,它不同于生理功能等功利性需求得到满足后的心理体验;当一个事物作为审美对象而存在时,同审美主体相联系的不是它的实用功利性,而是与人的形式知觉相对应的外形或形象。仅仅在这一意义上,审美的“非功利性”原则才可以成立。这一原则,决不意味着美的事物不可以具有功利内容和价值成分。俄国早期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普列汉诺夫在对原始艺术的研究中发现:“人最初是从功利观点来观察事物和现象,只是后来才站到审美的观点上来看待它们”。(普列汉诺夫:《论艺术(没有地址的信)》第93页)一切具有普遍审美价值的形式,如果追溯下去,一定可以找到其最初的功利性根源。

    事物的实用价值虽然不能直接引发审美情感,但它可产生一般的功利意义。这种一般的功利意义,在审美发生过程中具有桥梁的作用,可以在事物及其外在形象与人的情感之间建立起稳定的联系,人们一看到它的外在形象就会产生愉悦感。因此,事物的审美价值由两方面构成:其外在显现的是外形、形象;其内在根据的是意义和功能。文艺“非意识形态论”和“泛意识形态论”在理论上的弊端,都是殊途同归地掉入了不正确的“审美非功利”观的陷阱。

    人的审美意识是和生存环境与社会现实紧密相连的。文艺的创作和欣赏活动,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激发出有认识和教育意义的审美感,“零度写作”或“身体写作”是无法完成这个任务的。只有正面的、积极的、向上的社会功利性,才能成为审美感受、审美价值和审美属性的必备前提与精神支撑。《国际歌》、《义勇军进行曲》、《黄河大合唱》,都是极具审美性的艺术品,而其中的社会功利性则发挥着灵魂的作用。

    努力繁荣具有社会主义审美价值的文艺创作

    文艺有自己的特殊规律,它来源于生活,又不同于生活本身。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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