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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文学与道德文化关系的检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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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0-18 10:32:5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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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戏剧文学 道德文化 检视 论文摘要:本文从戏剧文学与道德文化之联系,戏剧文学的道德文化内涵,戏剧文学中道德文化的审美特征等三大理论视角,对戏剧文学与道德文化的关系这一命题进行全面系统的检视。对于戏剧文学创作,可提供一定的新思考、新视野、新内涵。 戏剧文学与道德文化,原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一个属于艺术学范畴,一个属于道德学范畴。但是,二者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形成不解之缘。古今中外,几乎所有的戏剧文学,都与道德文化密切相关。 而对于这一古老的命题,人们却并未予以足够的关注,在改革开放的当今,如何运用新的思维。站在新的高度,研究戏剧文学与道德文化这一重要命题,无疑对于戏剧文学创作,会提供一定的新思考、新视野、新内涵,为此,笔者作尝试性探讨,以作引玉之砖。 一、戏剧文学与道德文化之联系 要探讨戏剧文学与道德文化这一重要命题,首先必须弄清二者之关系。而从马列主义哲学的辩证法来考察,二者的关系则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 一方面,道德文化影响戏剧文学。所谓“道德文化”是道德文明的结晶;而“道德”,又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关于善与恶、是与非、正义与非正义等伦理观念和行为规范的总和,这又具体包括道德意识、道德关系、道德活动等内容。当然,道德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与其他精神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这其中就自然包括它对戏剧文学的巨大影响。 中国的美学历来十分强调艺术的“美”与道德的“善”的有机统一,在先秦的典籍中,“美”与“善”几乎是同义词,也就是说,“美”即“善”;“善”即“美”。到孔子,虽然将“美”与“善”区别开来,但是他认为“善”比“美”更为重要。他十分重视艺术的社会伦理道德功能。后来的《毛诗序》更明确地提出了“教以化之”的理论,认为艺术的目的,就是要“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①。这种艺术观,直接影响到中国的戏剧文学,明朝人高明(则成)创作的戏曲剧本《琵琶记》的第一出“副末开场”中,就开宗明义地提出了“不关风化体,纵好也徒然”②的戏剧文学的创作主张。道德文化对戏剧文学的巨大影响,从戏剧文学的大量实例中可以得到有力的证明。例如挪威剧作家易卜生的话剧《玩偶之家》、法国小仲马的歌剧《茶花女》、我国的戏曲《秦香莲》等,都表现出道德文化对于戏剧文学的决定制约作用。 另一方面,戏剧文学也影响道德文化。一定的戏剧文学,对新的道德文化的形成与确定,也具有异常巨大的反作用力。这种反作用力,主要体现在戏剧文学通过感人的艺术形象、生动的戏剧情节、独特的艺术魅力等,潜移默化、寓教于乐地感染、影响、教育人民群众,对于人们道德观念的评价、道德行为的选择、道德水平的提升等等,都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和[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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