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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情教思想与对佛教的态度——从冯梦龙的《醒世恒言》说起

时间:2009-11-11 12:32:00  来源:不详
女?”
  根据冯梦龙的观点,儒家所提出的伦理道德之“天理”,同样是以“始于男女”的情为基础的。“情”是维系世界万物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线索和纽带,能决定一切[2]。他要立“情教”,主张用人情感化来改造众生和社会,用“始于男女之情”来实行世俗的道德规范,实现人的精神提升以摆脱现实中的痛苦,并把这种思想表达在文学作品中[3],以此建构一套规范社会秩序的理想模式。然而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情与理是一对相对的概念。放纵爱情就不免率性而行,任性所使,不受道德约束,不为名教羁缚,这怎能不和人们严守的社会规范、道德准则发生激烈冲突呢?于是他对佛教进行了强有力的抨击,呼唤对人、人性、人的正当权利的尊重,张扬了个性,当遭到主流意识形态的三教合一的攻击时,却又迂回到佛教里去压抑人性,信仰和推崇宗教
  二
  冯梦龙的情教思想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进步的,是对程朱理学(非本文之重述)和佛教的有力破坏。但是,“三言”中又处处表现出对佛教的矛盾态度,造成其情教思想和作品里对佛教的矛盾态度相悖的态势。对此,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探讨。
  (一)《醒世恒言》对佛教的抨击。
  对佛教的抨击,是对自然人性的张扬。在《醒世恒言》中有一些篇章写了僧侣作为人的男女情欲与宗教律条的激烈冲突。围绕这种冲突,写了三类人。
  第一类:宝华寺的和尚。《醒世恒言》卷二十一《张淑儿巧智脱杨生》中的宝华寺和尚专对赴京会试的举子下毒手,谋财害命。对这种口念佛经而坏事做尽的佛门僧徒,作者进行了强烈的批判和辛辣的讽刺。
  第二类:空照、静真、了缘等尼姑。《醒世恒言》卷十五《赫大卿遗恨鸳鸯绦》中的尼姑们没有宝华寺僧人的狡猾凶狠,她们无论在宗教律条还是世人面前都是弱者。
空照、静真与赫大卿纵欲致使赫大卿丧命并埋尸于庵内。“二尼见他气绝,不敢高声啼哭,饮泣而已”。事发之后,心惊胆怯,受刑不过,将前后之事,细细招出,后被斩首;了缘也因私藏小和尚被责打四十,“官卖为奴”,拆毁尼庵。这类人物身上反映出潜心向佛过程中的艰难性与曲折性,展示了人性本能与佛门清规的矛盾冲突。 
  第三类:有修行的高僧。借僧人之口,直接表达了对宗教律法禁锢男女情欲的不满。《醒世恒言》卷三十九《汪大尹火焚宝莲寺》中的至慧和尚说:“我和尚一般是父娘生长,怎地剃掉了这几茎头发,便不许亲近妇人?我想当初佛爷也是扯淡,你要成佛作祖,只戒自己罢了。却又立下这个规矩,连后世的人都戒起来。我们是个凡夫,那里打熬得过!又可恨昔日置律法的官员,你们做官的出乘骏马,入罗红颜,何等受用!也该体恤下人,积点阴骘,偏生与和尚做尽对头,设立恁样不通理的律令!如何和尚犯奸,便要责杖?”冯梦龙借至慧和尚之口,指出了僧人在严酷的宗教律法禁锢下身心的痛苦。
  这类僧人是真心出家,刻苦修行,而且很高的造诣,在当时当地,堪称宗教的化身;但在他们身上,依然没有摆脱人的天性,依然有强烈的男女情欲,与佛教“五戒”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这些内容,反映僧人(恶僧除外)将正常社会下的伦常纲纪以至各种清规戒律抛开不顾,逃离现实生存秩序。这种冲动便具有反佛教的意味,揭示了人的情欲最终战胜了宗教律条,较好地表现了对“理为情之范”的否定,对“情为理之维”的肯定。但遗憾的是,作者并未把这种思想贯彻到底,当进步的情教思想遭遇三教合一的主流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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