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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社会福利制度的特征及启示

时间:2010-11-26 11:58:38  来源:不详
和暴动等形式进行抗争,社会财富和人口在征战中消亡,迫使人类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生存风险。尽管彰显于外的阶级统治职能很容易被人们察觉,但封建社会并非不存在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只不过是表现形式较为虚弱而已。在传统社会,人们通过物质资料的生产和生活共同体的形成,以及相互扶助和慈善救济的实施,进行生活保障以抵御生存危机和风险,一定意义上官方的社会福利职能则起着巨大的缓和阶级矛盾的作用。相对于现代社会保障,传统的社会福利体系在制度、体制和机制方面呈现出以下较为典型的特征。
    (一)以低级福利为救助实态,呈现出制度保障的局限性
    传统的慈善救济不仅在救助水平上呈现出低级性,而且同时还具有选择性和区别对待的特征。[B〕传统社会福利的低级性主要表现为救助力度往往不能满足被资助对象的生活需求,选择性则表现为救济的对象局限于生活共同体的内部,特别是没有劳动能力和抚养对象的老弱病残者、孤儿,异乡人很难成为救济扶助的对象。社会在鼓励有劳动能力者进行生产自立、互助共济的基础上,选择性地把没有劳动能力且无依无靠者作为慈善救济的对象,统治阶级和上层贵族作为施善的主体,其目的在于共同体的维持和存续,通过施善活动彰显其仁德,以维持他们在地区社会中的声望地位。因此,这种慈善救济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选择性区别对待的慈善救济未能充分考虑被救济者的需求和感受,以施善者的一厢情愿为基础进行任意安排。作为受惠对象的被救济者只能感恩戴德被动地接受,甚至付出人格的代价,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利。救济者为了缩减被救济对象的规模时常对受惠者进行耻辱性的、居高临下的施舍。
    (二)以传统文化为思想基础,呈现出制度文化的民本性
    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传统文化不仅博大精深,而且以仁义、爱仁和民本为特征。孔孟之道对中国历史上的封建统治阶级都有着深远的影响,政府试图从仁政的角度来实现惠及万民的福利事业,但在资源缺乏、机构不完善、人权观念尚未发育的情境下,政府却只能在发生天灾人祸的特殊场合为民众提供有限的救济。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民贵君轻和民本思想成为最为基本的伦理观念和价值原则,确信救灾济贫是仁道互助主义的实践和每一个人良知应尽的天职。“在社会治理理念上,历史救荒者都以‘一民饥,日我饥之,一民寒,日我寒之’为体恤民众的原则,将施粥、居养、给药、赎子视为治灾救荒的重要对策。在传统社会,儒家思想确立了一统天下的主导地位,以民为本成为治理国家和社会管理的基本要求,“人性本善”和“仁、义、礼、智、信”则成为处理社会关系的道德准则。儒家思想不仅在中国有着深远的影响,而且早在1000多年前的唐朝就已越出国界,传到了日本、朝鲜和东南亚各国,成为东方社会福利思想的渊源之一。“重人”、“顺道”和“人和”成为民本思想的延伸,古为今用则使传统文化永葆美妙的青春。
    (三)以问题解决为救助形式,呈现出制度结构的剩余性
    剩余性的社会福利模式是相对于普惠性的社会福利模式而言的,它主要表现为出现天灾人祸后政府采取有选择性的临时救济措施来安抚灾民。北京大学的王思斌教授指出:“在旧中国,福利思想始终是‘剩余型’思想占主导地位。因为处在政府腐败、战争频仍、灾荒连年的历史环境下,即使是‘剩余型’福利也无法实现。;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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