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试论广告在中华文化传承与传播中的载体作用 |
 |
时间:2010-11-26 11:58:45 来源:不详
|
|
|
论文关键词:中国元素 中国传统文化 广告 载体 论文摘要:通过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元素在广告中的传承与传播,分析了一系列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在广告中的误用现象,对如何正确、规范广告中的中国传统文化元素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中国传统文化与广告的完美结合 每一个历史时期的文化创造与文化传播,都必然会诞生一些符合时代需求的文化表现语言与表现形式,广告正是这样一种不容忽视的艺术形式,将中华民族文化、历史、价值观中最精华的部分创造性地挖掘、呈现、展示出来,通过巧妙的构思与创意,伴着与时俱进的旋律,使人们在欣赏优秀产品的同时,也能够深入而全面地探索、了解、传承中国文化。文化与广告的完美结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中华文化可以作为广告创意的源泉 我国悠久古老的茶文化、酒文化、饮食文化、戏曲文化,武术文化等等都可以作为某种商品广告的文化载体,将产品的信息与古老的中华历史积淀相融合,使其底蕴深厚,耐人寻味。例如:杜康酒以其传承十三朝文化为视觉符号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力和记忆力,又指出其历经十三朝发展的白水杜康,成为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白酒典范,是“穿越历史,见证文明”文化内涵的体现。 2.代表中国文化的典型形象受到喜爱和礼遇 广告作品中也越来越多地利用这些文化元素所固有的文化内涵与产品自身特点相结合,在诊释了品牌内涵的同时发扬了中国文化。例如:被称为我们中华民族脊梁的万里长城已经成为一种品质的象征,她既代表着安全可靠(长城电脑广告语),又标志着科技、精美(长城汽车广告语),这种古典一与现代、文化遗产与科技产品、文化与广告的自然融合,更显示了中国传统文化与广告的完美结合。 3.广告覆盖面大,受众多 广告的影响力、优美的文案、成功的案例足以证明:她已经成为宣扬中华文化的阵地,民族文化亦可为国产品牌提供厚重的文化支撑,使其时尚而不乏“内力”,从而彰显民族特色,二者相得益彰,互相促进。 二、中国传统文化在广告中的滥用 1.滥用象征中华民族的形象、标志 龙、石狮、长城等形象、事物是中华民族尊严的象征。对这些元素的滥用,是一种侮辱行为,严重损伤了国人的感情。在耐克球鞋“恐惧斗室”篇中,具有中国功夫的老者、飞天形象的美女以及龙的形象,都败倒在西方运动员勒布朗的脚下,引起了中国消费者的强烈反感。同样,在立邦漆“滑落龙”篇中,中华民族的图腾—龙,被广告制作者安排从涂有立邦漆的柱子上滑落下来,广告激起了向来以“龙的传人”自居的中国消费者的反感和不满。另一则飞利浦精英移动电话的户外广告,以中国长城为背景,以一位精英人士“坐”在长城上,用飞利浦移动电话通话为创意,遭到国人的不满,最后中国政府下令撤销这个广告。在以上的几个广告中,广告主和制作方希望把全球化策略与中国本土文化相结合的思路是好的,但是广告的失败之处在于破坏了象征中华民族尊严的形象,从而使产品的销售和品牌形象都受到了影响。 2.滥用传说、古典书籍[1] [2] [3] 下一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