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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学的文化研究与审美文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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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11-3 9:15:0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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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轨道上继续向前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27](P194-195)。乔治·桑塔耶纳在谈到美感的时候明确指出,美的哲学是一种价值学说,判定任何事物的美实质上是建立一种理想。应该说,人实际上是难于不具情感、不带自身的意识去面对其对象的。这就如桑塔耶纳所说:“抛弃了意识,我们就抛弃了一切可能的价值”;而“没有任何意识,这世界便没有任何价值”。因而,他提出:“为了这世界还有任何形式的美可言,我们就不但需要有意识,更需要有感情的意识。只靠观察[注: 观察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比较持久的知觉活动。观察力是人们从事观察活动的能力。观察时运用外部感觉器官直接感知客观事物的表面现象和外部形态的一种计划性和目的性很强的自觉感受活动。]是不行的,必须有欣赏。”[28](P12-13) 叙事学的审美文化研究所要做的,就恰恰不是那种专注于对各要素的客观的切分、分类、类型学的研究,即注重于观察的研究。尽管它并不排除各叙事要素,但它要透过各叙事要素,包括表面上看似不具审美意义的要素,进行审美研究和审美价值判断。至于对众多的各类叙事作品的叙事学研究与分析,就更为审美研究与审美价值判断以及对作品进行具有情感意味的欣赏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研究文学艺术的千姿百态、多方面功用和整个审美关系,以及分析艺术现象时,如果不仅从认识论观点出发,而且考虑到它们的审美价值意义和艺术价值,那么,“这种研究和分析有可能考察美学的根本问题,首先是对世界的审美关系在其客观制约性和主观表现中的实质问题。”[29](P9)可以说,叙事学探究中的审美文化分析与研究,将能够对经典叙事学难以避免的缺失与不足作出合理的修正与补充。比如,“聚焦”这一概念是叙事学研究中一个十分重要、不可或缺的概念。它本身是一个取自摄影术的科学概念。经典叙事学家已经对聚焦作了细致的分类,对其在叙事作品中的种种表现与意义作了充分的阐释,其详细已使后来的研究者几乎难以置喙。但这些阐释几乎从未超越形式分析的层面,更多的是具有一种技术[注: 不论何种文化,技术都是异曲同工的词汇。它可以指物质,如机器、硬件或器皿,但它也可以包含更广的架构,如系统、组织方法和技巧。]性的意义。如果换一个角度,从审美研究的层面出发,那么,“聚焦”及其在叙事作品中的体现应该具有审美分析的广阔空间。聚焦者与聚焦对象之间的关系是可以大有不同的。它们都会对聚焦者的聚焦产生重要的影响,会在叙事作品中留下不可消除的痕迹,也使叙事作品显得千姿百态,具有不同的审美意义和不同的价值判断意义。诸如此类的研究将可以使叙事学研究不断开拓进取,使叙事学的审美文化研究在原有的基础上具有新的内涵。 第三,叙事学的审美文化研究立足于“叙事学之基点”,以此规范其学科研究的方向。 上面所提出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主要都是就一般意义而言的。我们知道,同样的研究对象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从特定的学科方向与范围来展开研究。对于叙事学的审美文化研究对象,必须注意到其“叙事学”研究的意义,必须立足于“叙事学之基点”,这是叙事学审美文化研究最为关键的研究角度。因为,无论就广义的文化产品来说,还是就文学艺术作品来说,在进行叙事学研究时,都有其学科范围的要求。叙事学所研究的对象是叙事作品,而且主要是叙事虚构作品。这样的作品,无论以什么方式出现,以何种媒介表现,它都必须包含着叙事,而且主要应该是虚构叙事。这一点,对于叙事学的审美文化研究来说,同样不例外。因此,它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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