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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忿不甘,往寻欧发祥理论”并发展到互相厮打的地步[6](七,P368-371),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民间教门中亦有不贪图钱财的教首存在。但无论如何,这些都只是一些特例。
权力的继承
在宗法制度下,“嫡长子继承”是权力传承的基本方式,家族作为社会群体细胞,是宗法制度存在、延续的基础。在这一点上,民间教门与秘密会党亦有很大不同。
各民间教派的教首们清楚地意识到掌握教权所带来的巨大利益,为了世世代代保持这种利益,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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