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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要世世代代保持权力。显然,在封建宗法关系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通过血缘关系世袭教权是最简便易行的方式,它既防止了权力和财产的转移,也有力地维护着教门内部的稳定和统一。为此,从明代至清代,大多数教主都实行父子相承的制度,因而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的传教家族,“这些家族大多统治各类教门五至十代不等,有的长达几个世纪。在这些家族的世袭领地里,他们具有至高无上的宗教权威和对教徒的震慑力,不仅‘职掌’着信仰者在彼岸世界———天堂或地狱的‘命运’,从精神上控制着他们,有些教门还设有森严的教法、教规,掌握着对教徒的生杀予夺之权”[3](P567)。
兴起于清初的姚门教,教主姚文宇为了达到“以家治道”的理想,建立了以姚姓长子继承的所谓“相公制度”,即由姚姓子孙世代继承教主———相公。后来由于诸子孙争夺相公的职位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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