隘听从杨姓纠邀前往拜会。头子当天用水一盆,拜毕,将水浇心胸膛,蓄长头发,每日食饭,口念感谢上帝有衣有食二句。若毁打神庙,口念咒语,恳祈天父上帝,念将妖魔诛灭,大发天威三句。”
又记述:“当初众人信他说,拜了尚弟(即上帝)可消灾难,登天堂。拜了之后,因有众属在他手不敢进出。”这和李秀成的供词“若世人肯拜上帝者,无灾无难,不拜上帝者,蛇虎伤人,敬上帝者,不得拜别神,拜别神者有罪。”是一致的,也和广东信宜县的凌十八关于上帝会的叙述“当天跪拜,据云,可以保佑合家清吉(可以得到衣食与健康)”是一致的。)天下的人都是上帝之子,都是兄弟姊妹。国与国、省与省、县与县、村与村、姓与姓之间互相憎恨,是违背上帝的教导,中魔鬼的妖计,信仰上帝,反对凌辱斗杀。邢先生、钟文典先生在这次讨论会上提出的论文中强调了洪秀全的话,即“真主为王事事公,客家本地总相同。”(见《福音敬录》的末尾)
我完全同意该两位先生的这个观点。洪秀全的大同思想,在当时广西的“土客之争”中,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而且,这种对上帝唯一神的信仰与否定偶像的思想,实际上是促进了对偶像破坏的群众运动,在广西就形成了一种新的对立代替了原来的“土客”对立。借用李秀成的《亲供手迹》中的话说,就是“拜上帝之人”与“团练之人”的对立。不言而喻,掌握了后者的领导权的是乡绅地主阶层,他们一方面利用原来的宗族和乡土观念将农民组织起来,另方面对农民进行封建统治。在桂平县,最先与拜上帝会的破坏偶像群众运动对立的人,就是紫荆山区的秀才王作新。读过邢先生的论文,我才知道王作新是客家人地主。这一事实是有着很大意义的。就是说,即使是客家人,对于利用偶像崇拜、宗族和乡土观念而实现其封建统治的地主乡绅来说,上帝会的破坏偶像群众运动,也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因为这实际是动摇其统治基础的运动。
其他,在广东省西部的信宣县,也有很多的客家的山民居住着。该县“新图”的大寮附近钱排墟经营当铺的富绅陆达务(是否客家不明,一般的说客家中陆姓不多),就是最先反对上帝会的偶像破坏运动的。接着,本地人占多数的“旧图”的乡绅也一致起来,共同反对凌十八的上帝会。
这个对当地乡绅不问“土客”的斗争而发展成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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