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清末新政的十年里,广东先后有七位总督、另有两位兼署,平均一年左右就更换一次;而湖北在1875-1911年的36年中,总共有过11位总督,平均一任三年。(见俞勇嫔“广东督抚与广东新政(1901-1911年)”,硕士学位论文,中山大学,1995年))。其实,陶模并非不想有所作为,而为条件所限,同僚掣肘,难以如愿。
两广毗邻港澳,各派*力量在此聚集栖散,也常常成为*流亡客的必经之路和必争之地,清廷备加关注。总督府所在的广州,是近代中国最早的通商口岸,列强势力不断渗透,各种关系错综复杂。同时,广东历来匪患猖獗,随着社会矛盾的日益尖锐,盗匪活动愈加肆无忌惮,统治秩序极度混乱。开府两广也因此被视为畏途。陶模上任之时,剿除盗匪,平靖地方,迫在眉睫,而处理各方关系,则更加棘手。
陶模到粤后,首先以除盗安良、整顿社会治安为要务,“立有捕盗章程数条,札饬各州县遵照办理”(注:《捕盗文言》,《申报》1901年3月22日。《申报》1901年7月14日《粤省官场纪事》记:陶模以北海镇总兵刘戎盛“治缉捕不力,饬即交卸遗缺,委记名总兵广州协李总戎先之署理”。)。为了取得实效,他“定清乡章程,信赏必罚,练军分屯,许所在州县节制。一岁中捕斩名盗二千数百人”。另一方面,他深知“民贫且乱,非杀可止,令府县设劝工厂。囚不至死者,令入厂教养。奏陈治盗,谓清盗源必先宽民力”。(注:《清史馆列传·陶模传》,《陶勤肃公奏议遗稿·卷首),第41页。)他先后拜会了驻香港的日本领事、英法驻粤领事、比利时军舰的将领;依据英、法两国领事的照会,要求各地方文武及水陆各营统带认真查访保护到内地游历的外国人士及教士商民;维护海关的正常邮政业务,极力表现其开明开放的一面。(注:《粤峤春光》、《珠江泛月》、《粤省官场纪事》、《柔远有经》、《珠海冶秋词》、《邮政批词》,《申报》1901年4月5、19日,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