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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模与清末新政

时间:2007-3-9 16:36:26  来源:不详
人均认为推行新政“大要首在学校、科举”(注:《致江宁刘制台、济南袁抚台、上海盛大臣》,1901年1月14日,《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490页。)。但地方大员最早向朝廷建言,并专折奏请实行者则是陶模和德寿。二人联衔呈递的《奏请变通科举折》,断言“为政之要,首在得人;取人之方,不外学校科举”,并列举古今中外人材选拔的利弊,提出了两个方案,首先是恢复三代之制,以学校取代科举。办法是于各地广设学校,“自小学以上凡涉洋务者,许参用各国之人,在学有成,小学、大学均各授本学执照一纸。嗣后无论旗汉,无论由何项进身,非有学堂执照者不得授以实官,则所取皆实学,所学皆实用。学校既兴,人才自出,吏治民生,军政财政,渐可得人。其商学、农学、工学、化学、医学,亦皆听民间自立。仍于京师国学附列专科,学成各就所学用之”。若“不得已而思其次”,则请自当年乡试、次年会试暂以时务策论取士,“仍俟学校齐备,课有成才,即将科举停止”。(注:舒新城编《近代中国教育史料》,《民国丛书》第2编第46册,上海书店出版社据中华书局1933年版影印,第100-101页。是折的日期,舒新城仅注为1901年。《清史馆列传·陶模传》称光绪二十七年正月奏陈(《陶勤肃公奏议遗稿·卷首》,第40页)。又李细珠称:“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的变法上谕所定两个月内复奏的期限已过,而各省督抚大臣尚未上奏,故清廷再颁发谕旨,催促迅速条议具奏,勿再延逾观望”(《张之洞与〈江楚会奏变法三折〉》,《历史研究》2002年第2期)。若《陶模传》所说不误,则在两个月限期内,陶模和德寿已经联衔出奏。)该折将广兴学堂与科举废除连在一起,以科举停废为最终目标,“俾天下向学之士归于一途”。其下策是恢复戊戌废八股改试策论的成果,上策则以学校取代科举,与梁启超等人前此未能提出实行的理想目标相符合(注:1896年10月梁启超发表《变法通议·科举》,就提出变科举为兴学育人第一义,办法分上中下三策,“其上策即取法三代和泰西,“合科举于学校”,以学校考试代替科举;中、下策分别为多设诸科和考试实学。尽管梁启超声称:“由上策者强,由中策者安,由下策者存”,但强大的阻力迫使他只能出其下策,而不敢取法乎上。(《时务报》第7、8册,1898年10月7、17日))。科举改革的主张由变而废,仅此一点,新政的要求一开始就在戊戌的起点上有所突破。以疆臣身份首倡停废科举,陶模所奏确有石破天惊之效(注:戊戌时康有为、梁启超对科举改革只是提出废八股、改试策论,宋伯鲁代奏并因此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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