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2年2月成立的上海商业会议公所(后按章改名为商务总会),可说是中国第一个新式商会。它的建立,就是因为中英等国在上海谈判修订商约,英国政府根据在华英商商会的意见咄咄逼人;中方代表吕海寰、盛宣怀因对商情缺乏深切了解而十分被动;盛氏催促商界立即成立自己的组织,以便汇集意见和要求,扭转被动局面。1904年1月,清政府批准下达商部制定的《奏定商会简明章程二十六条》,推动各地组织商会。商部提出的理由是:“纵览东西诸国,交通互市,殆莫不以商战角胜驯至富强。而揆厥由来,实皆得力于商会。商会者,所以通商情保商利……”。[xliv]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郑观应等人就反复呼号要商战,应组织商会及其他措施,30年后,终于为清政府认同。
此后,商会不但以每年一百个左右的速度增长,且成长为无法忽视的社会力量。中国的商会从诞生之日起,就有鲜明的特点:一是传统与现代相结合,逐步过渡。传统的行会成了新组织的重要基础。以上海来说,四明公所(宁波会馆)、广肇公所(粤商)等地区商人的传统组织及传统行会(茶业会馆、丝业会馆……)均有代表参加,有的还成为主要领袖。沈阳商人早在1874年已自发组织了自己的“公议会”,处理商人和各行业的公共事务;直至1902年才奉命改名为奉天商务总会。[xlv]二是承担了好些工商管理功能。根据奏定章程,企业的信用公证、专利考核和申报、调解商业纠纷、帐本发行以及推动和支持创办公司,都属它的功能,商会成了工商企业家颇具权力的自治组织。三是组建消防队,组建自卫和维持社会秩序的武装——体育会(实际是准军事组织)和商团。北至东北,南至广东,几乎所有商会都先后组建了消防队和商团。最突出的是上海,1905年,以上海商务总会为背景,组成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承办所有马路、电灯以及城厢内外警察一切事宜,已经有点市政府的味道了。辛亥革命爆发,大部分地区政权转移几乎兵不血刃,各地商会功不可没,而原因之一是它们手上有枪。在民国建立后至1927年国民党夺得全国政权以前,各地商会除努力自卫维持地方稳定外,几乎对每一关乎自己利益的重大国事都敢于发表独立见解,而不怕冒犯政府。这也与它们实力雄厚密不可分。
知识阶层的结社在戊戌维新时期已出现第一个高潮。进入新政时期,因帝俄不肯按约撤兵,冀图霸占东北而触发的拒俄热潮;因美国排斥华工,各地商学纷纷联手抵制美货;如此等等的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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