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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召见臣工看道光帝、咸丰帝的理政和性格

时间:2007-3-9 16:39:58  来源:不详
 

道光十六年(1836),皇帝召见知府张集馨,告诫他不能光是洁身自好,还要管好属吏:“持身虽严,而不能察吏,尚未能了我事也。”“我岂肯以好好地方,听人糟踏耶!”二十七年(1847),道光帝召见川臬张集馨,要他赶快赴任,说”我地方要紧,汝明日不用再递牌子(意为不再召见)”(注: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2页。)。道光帝一口一声地“我”的地方,“我”的事情,将国家、地方、政事都视作“我”的。本来,朕即国家,政事、地方、人民都是皇帝的,不必讲了,问题是道光帝这里是要求官员协助他把政事、地方、百姓管理好,使国家安宁、百姓乐业,从这里我们看到道光帝的治理好国家的一种责任感。他将国家、人民看作是他所有的,很自然地具有管好的责任。因此说他有责任心,不足为奇。“朕即国家”,是专制主义的代名词,皇帝是专制主义的象征,对这种专制皇权应予批评,多年来都是如此做的。不过皇帝对国家的那种高度责任心,以至有的亡国之君以身来殉社稷,后世走马灯式的国家治理者很难有那样强烈的感情。因之,高度责任感的治国精神是值得提倡和继承的。 

道光帝遗诏:“仰为列圣家法,一以敬天法祖、勤政爱民为本”(注:《清宣宗实录》卷351,“二十一年三月”条,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道光帝是遵循皇家家法的,咸丰帝也是如此。清朝的“勤政爱民”家法,确是代代相传。这是将皇帝对国家臣民的责任心具体化了,应有可以称道的内容。

 

 

(資料來源:《江汉论坛》200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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