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进水,来远舱内中弹引起火灾,也都“暂驶离队”〔5〕。可见, “暂驶离队”是在舰体损伤的情况下,不得已而采取的一种急救措施,与临阵脱逃截然不同。因此,在没有发现确凿的新材料以前,方伯谦“首先驶逃”的罪名是不好轻易抹掉的〔15〕。
从1988年迄于目前,是大讨论的第二阶段。在此阶段中,由于方氏后裔亲自参加讨论,加之公开了在福州发现的甲午黄海海战参加者卢毓英的《甲午前后杂记》稿本,于是一时翻案者蜂起,纷纷撰文为方氏鸣冤。
方氏后裔的文章以《为我伯公方伯谦鸣冤》为代表,认为“中国与日本在时间上有一小时的时差”,故对日本文献中凡记述黄海海战经过的时间都要减去1小时。此说固然新颖,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呢? 根据这一设想,方文便将日方记载的时间都提前1小时,如开战时间12时50 分改为11时50分,停止战斗时间午后5时半改为4时半,以“证明济远舰不是逃,而是恶战停止后与日舰同时离开战场”〔16〕。事实上并不存在所谓“时差”的问题。济远于海战翌晨丑刻回旅,大队于卯刻始到,前后相隔4个小时,皆是由旅顺前敌营务处记录在案, 有什么“时差”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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