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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同之际江南瘟疫探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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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6:49:0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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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和社会对付灾荒的能力严重下降。清朝虽然有一套较为严密的灾荒救济制度,但在战争年代,必然无力施行,而且相当多的乡贤在战乱中往往自顾不暇,其救济能力自然也会降低。比如,浙西海塘,在咸丰十一年前就已圮处,一直未能修复,致使卤水倒灌内河,此后又一再圮塌,导致嘉兴的不少地区河水变咸,致生“霍乱吐泻”之疾。并且还使田稻受损,“海宁海盐等地三年无成谷”[67] 。又如在无锡、金匮,复城后,各乡镇立局,收养流离失所之民,……惟米珠薪桂,终难周全,冬春之饥寒交迫,夏秋之暑湿熏蒸,病死无数,非独殓无棺木,葬亦开千人坑埋之。且夫役扛尸,尝以两尸为一扛,甚至有未气绝者,夫役曰:“带去。”或能言未死者,则曰:“早晚一样。”竟带去埋之[68] 。
这在平常的年代,无疑是难以想象的。
由此可见,战争导致了民众体质下降、环境恶化、恶劣生存条件下的聚居人口增加、大规模人口流动频繁以及国家和社会救济能力下降等,这些都便利乃至促发了原本就存在于江南地区的霍乱等疫病的爆发和流传。致使本来不太可能出现重大疫情的时期,在战争的作用下,发生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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