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4月和9月,另提“七条”和五条,作为撤军条件,都被清政府拒绝。中俄谈判中止,10月,俄军又一次占领沈阳。
日本对沙俄出兵东北怀有极大戒心,一开始就密切注意事态的发展。《暂且章程》被揭露后,引起日本强烈反响。此后三年内,日本极力劝阻清政府订约,逐步操纵对俄谈判。
日本千方百计地阻止清政府订立允许沙俄独占东北的条约。首先,它警告清政府,如果答应俄国要求,中国必遭瓜分;其次它积极支持刘坤一、张之洞对抗李鸿章,抵消他在清政府中的影响和作用;第三利用清政府照会中不确切的字句和英日同盟订立后的形势,使清政府在对俄交涉中听从日本的摆布。
1901年1月,英国《泰晤士》报登出订立《暂且章程》的消息以后,日本驻华公使小村寿太郎带头警告清政府说:“各国咸注意俄国举动”,“如照周冕旅顺所议,东省虽曰交还,实同占据。若东省阴为俄有,英必占长江,德必踞山东,日本亦不得不起而争利。”(《李文忠公全集·电稿》,30卷,35页。)清政府也感到《暂且章程》的危险,终于经杨儒力争将它作废。杨儒与沙俄开始商议交收东三省,外相加藤高明约见驻日公使李盛铎,提出警告说“此次议约,中国万不可割地。如允割地予一国,或虽未明割,允其设官置兵,亦是暗让。一经允定,他国必群起效尤,大局当不可问。财政及其他利权亦然。设有一国要挟太重,中国似可答以此次事变,关系各国,宜归入各国公约并议”。(《李文忠公全集·电稿》,31卷,46页。)1901年10月外相小村警告清政府,约中(指银行协定)俄得东三省开矿专权一款,“中国万一照允,则各国效尤,于东三省之外当为此等要索,亦不能保其全无”,要求清政府“坚执勿允”(《日本外交文书》,34卷,423—424页。)。1903年4月,俄国提出“七条”,日本公使内田康哉随即警告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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