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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等条约与鸦片输华合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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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1:4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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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进口。此原则乍听颇有道理,实则自相矛盾,要是低到足以排除*,那么高到足以限制鸦片供应就是一句废话。英国谈判代表干脆把中国方案的税率砍掉一半多,提出每百斤鸦片交税银24两,最后双方妥协,而中方作出更大让步,定为每担税银30两,暴露侵略者先前所谓鸦片弛禁可以帮助中国增加税收的劝说包含很大欺骗成分。11月8日,中英签订《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海关税则》,鸦片输华合法化在条约第5款,“洋药准其进口,议定每百斤纳税银30两,惟该商止准在口销卖,一经离口,即属中国货物;只准华商运入内地,外国商人不得护送。……其如何征税,听凭中国办理,嗣后遇修改税则,仍不得按照别定货税”(注: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一册,第117页。)。长达16年的鸦片输华合法化交涉到此结束,鸦片成为可以自由进口的合法商品。但中国政府仍对鸦片输华设置了三道屏障,第一道,区域限制,外商只许在通商口岸,只有华商才能运入内地,运入内地的鸦片视为中国货。这道限制实际没有起到什么作用,1860年后,通商口岸深入中国内地,该规定成为具文。第二道,内地税则限制,中国享有自定自征权,从1861年开始,英国就试图否认中国的这项权利,这实质上关涉到中国政府对本国商人的管理权限,与外商无关,英国的干涉是毫无道理的。经斗争,中国保护了这项权利,进入内地的鸦片每担约另征税厘50两。第三道,不照其它货物定税的限制。这项限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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