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临江地段为日租界,占地108857坪。
杭州 日租界:1896年9月27日, 浙江按察使兼杭州洋务总局督办聂缉规与日本驻杭州领事小田切万寿之助签订《杭州日本租界原议章程十四条》,划杭州武林门外拱宸桥北,运河东岸一带地段为日租界,占地718亩。
苏州 日租界:1897年3月5日,清政府与日本签订《苏州日租界章程十四条》,划苏州盘门外相王庙对岸青@①地地段为日租界,占地为100000坪;另说为778亩。
福州 日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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