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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近代租界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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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6:3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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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清总理衙门咨准(英、美、法、德、 日等国)会商,未正式成为租界”[10](P53)。 楼桐荪在《租界问题》一书中对“烟台公共租界”除作出(?)号外,并在附注中称:“通常皆称烟台为公共租界……。实则自咸丰十一年(1861年)法人首向中国要求设立(烟台)租界起,虽经各国迭次要求,我国均从未承认订立任何约章。故外人在烟台所设立之市政机关全系非法之侵略”[4](P11)。1944年汪伪时期出版的《申报年鉴》所列1944年“各国在华租界现状表”中,在专管租界和公共租界中,均无烟台[18](P365)。1943 年1月11日,我国政府与英国政府签订的新约中,也没讲有收回烟台公共租界的事。1942年2月23日,法国维希政府声明放弃在华的租界, 只有“北京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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