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和1935年的《申报年鉴》、屠思聪的《中华最新形势图》,均列长沙只是公共居留地。1943年1月11日,中国与英国和美国签订的新约中, 都没提到收回长沙租界的问题。
长沙的问题和芜湖的问题颇为近似,清政府和外国在两地订有租界地章程,但外国人到两地经营者甚少,其行政管理权仍操在我国手中。所以长沙和芜湖只是居留地,不是租界。
广西南宁和湖南岳州城陵矶二地,中国政府与外国虽订有租界地章程,但不仅没有开租界,连外国人居留地也没有开设。
芜湖、长沙二地虽明确划有英租界,但因英国以其商业不够发达,没有在两地开辟租界,只作为居留地。而日本则不然。重庆、沙市、苏州、厦门、福州等地的日租界,虽未曾开发(可能因商业不够发达关系),但日本仍划定地界,设置藩篱,派员驻守,一贯称之为日租界。
四
废除不平等条约,收回租界和被列强侵占的所有我国国土,是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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