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53 )为英租界。白眉初编绘的《中华民国改造全图》安徽省图说中称,芜湖“租界即在西门外陶家沟、弋矶山南,计地七百九十亩有零”。吴圳义的《上海租界问题》列芜湖划有英租界与日租界。钱实甫的《租界与租借地》与张海鹏的《中国近代史稿地图集》以及《中国外交大辞典》均列芜湖划有公共租界。但钱实甫与《中国外交大辞典》对芜湖公共租界又注称:“行政权归中国所有,领土地权与他租界无异。”
1902年8月3日,中、英两国签订的《芜湖租界地章程》,规定划陶家沟至弋矶山地段为“各国公共通商场”,“各国商民在界内租赁建造,中国地方官自应按约保护”。《章程》中既规定要求中国地方官保护各国商民,可见行政权还操在中国手中。1944年汪伪时期出版的《申报年鉴》,1944年“各国在华租界现状表”中,没有列芜湖划有英租界或公共租界。1943年1月11日,中、英两国在重庆签订的新约中, 也没有讲到中国收回芜湖英租界或公共租界的问题。虽曾有芜湖《租界地章程》,但界区内的行政权仍属中国所有。这个地区只能算是居留地,不是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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