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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中西交往的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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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6:4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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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条约可能给中国带来的好处,清政府从来没有认真地考虑,事实上,清朝的当权者也根本无法充分认识条约的好处和危害。其四,对于西方列强的桀骜不驯,清政府也屡次强调要加强防范,但是也都是根据传统的方式对海防力量进行布署,未能有效地吸收西方的长处,从而有效地抵制西方列强的气焰。第二次鸦片战争前,咸丰帝曾多次谕令直隶总督、两江总督、闽浙总督、两广总督等守土大臣应“乘此闲暇之时,率领镇道,相度海口形势,选择将弁,加意防守。”[11](P23) “各就要紧处所,悉心察看,豫为筹防”,以求有备无患,即使“夷焰纵复鸱张,静镇必可得力”。[11](P24)讷尔经额、陆建瀛、 刘韵珂和徐继畲、徐广缙和叶名琛等也先后上奏详细汇报了各省海口的防务,并受皇上首肯。同时,前任漕运总督周天爵、福建学政黄赞汤、江南学政张芾等也分别就长江防务、沿海防务等提出自己详细的意见,颇受重视。可惜的是,这时的防务仍然沿袭旧有的治军方式,所用军事器械仍是旧有的炮、枪、箭等,未能得到根本的更新,因此,虽然各地都对防务信心十足,但却缺乏应有的战斗力。在修约谈判的过程中,清政府也一再谕令长江中下游和天津陆路及沿海官员要加强防务,并积极地调兵遣将,然而,西方列强的侵略意图并没有因此而得到遏制。
然而,对于英、美、法等西方殖民者来说,修约的目标就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其在华利益,因而是在旧约的基础之上的大规模的变更,而不是旧约的修补,所订新约必定要更有利于他们的商业利益。同时,建立近代的资本主义的外交模式以保障他们的经济利益也是其修约的主要目标。因此,他们强调,在修约的交涉中,必须对以下几点特别重视,即:(1)争取广泛地进入中华帝国内地及沿海城市;如果做不到, 则争取在扬子江的自由航行,开放镇江、南京“以及浙江沿海的人烟稠密的各大城市(即杭州和温州)”;(2)使鸦片贸易解禁;(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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