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王’职权,不特徒拥虚号已也。如是显见其一起义即正位天王,必无于武宣再行‘即位’之理。”从而进一步断定:“洪氏于起义前早已以天王资格或身分自居(十四年前即如此),至起义时即公开宣布国号王号,实行天王职权,立储君王娘,封主将百官,颁诏书军令,皆次第施行,无再行‘正式即位’之事。”但在谈到洪秀全何以定二月二十日为复活节时,不得不说“除附会基督升天‘复活节’而强以自己登极一并纪念之外,我仍莫名其秒,只好暂视此为太平天国史之又一大谜——定为悬案未决而已。但若不以附会‘复活节’之说为然,而坚持‘正式即位’之说,则我们又找不出何以并称为‘太兄登极’的理由了”(注:简又文:《太平天国典制通考》(上),第371、370、371、371、369-370、396、370-371页。)。他最后之所以在这个问题上陷入困惑之中,应该说这是他的错误逻辑导致的必然结果。当然,也不可否认,在客观上也因受到所掌握史料的局限。简又文先生的研究,最后便不自觉地钻进了死胡同。
第三,尽管简又文先生对此问题不可能做出最后解决,但值得称道的是,他的确为人们提出了一个思考价值的问题。他说:“《天平天日》有句曰:‘此时干王洪仁玕染病见天启奏主曰:兄三十八岁方登天子位也’。洪氏三十八岁之年正是道光三十年庚戌。如其翌年二月方‘登极’,时年已三十九岁,登极之前当不是‘天子’,则《太平天日》之官史的记载,岂非失实?但这是无可能的。我认为这是断定此问题的铁证。”(注:简又文:《太平天国典制通考》(上),第371、370、371、371、369-370、396、370-371页。)的确,这是证明“天王登极”于何时的有力证据。这表明,他本来已经到了揭破这个历史之谜的边缘,但因为他死抱着“天王于起义之时即位”的成见不放,最后仍然为不敢往庚戌年(1850年)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