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即可弃家集合。这一时刻终于来到。彼等为本身及家眷之安全而焦虑,至是乃奔集洪秀全之旗下,盖人人均信洪为上帝遴选,以为其领袖者也”(《太平天国》资料丛刊第六册,第八七○——八七一页。译文据原文略加改动。)。由此可见,洪秀全确曾下令团营,其时间据上文所述之事为1850年12月。但文中又谈到在此之前各地会众已团聚一起并有公库制度,这是否仅仅由于“各教徒已感觉有联合一体共御公敌之必要”,还是因为洪秀全原先就下过团营之令?若有此令,则于什么时候发出?
口述以上内容的洪仁□在其《自述》中又说:“至庚戌年因来人(即客家人)温姓富豪欺人,与土人争斗,而贵县知县准土人与来人相杀起衅,即有张家祥、大鲤鱼、陈贵(即陈阿贵)、苏三相、李士魁等寇,打邻劫乡,相率为祸,而拜上帝之人,俱不准其帮助。只令凡拜上帝者团聚一处,同食同穿,有不遵者即依例逐出”(《太平天国》资料丛刊第二册,第八五○页。)。这除再次肯定下令团营一事外,还指出各地会众之所以“团聚一处,同食同穿”,系来自命令,而且要求严格执行,“有不遵者即依例逐出”,说明洪秀全早已下过团营命令,而上述1850年12月之命,只不过是进一步加以催促而已。根据所述的庚戌年贵县来土相斗等事来看,早先团营命令的下达,约在1850年夏、秋间(贵县来土相斗,《石达开自述》谓始于道光二十九年即1849年,见《太平天国》资料丛刊第二册,第七八○页;而文中从庚戌年即1850年谈起,是年记述此事的最早时间,据《浔州府志》载,为阴历夏四月,见《太平天国革命时期广西农民起义资料》编辑组(以下略):《太平天国革命时期广西农民起义资料》上册,第八○页。至于张家祥即张嘉祥等“打邻劫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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