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册,第657页。)不仅如此,谢介鹤还记录了一些担任包括诏书在内的重要文书官职的具体人物,如殿前诏书傅少阶和胡仁魁、诏命刘盛培、殿前左史赖汉光、殿前右史邓辅廷,等等(注:参见《太平天国》第4册,第677页。)。由谢介鹤的记载可知,诏书的官品为职同指挥,它和诏命、左史、右史一样,都是直接为天王服务的朝内文书职官,故可前加“殿前”字样。
据张德坚介绍,黄再兴在进入诏书衙前是卒长,而在进入诏书衙的一年零九个月后升为左史,职同将军,我们不知道他在诏书衙中担任何职。应该指出的是,黄再兴从卒长迁为左史,越级太多,他在诏书衙中可能是担任了某种重要的官职,极有可能就是诏书衙的负责人,即诏书。左史在1852年11-12月时是职同将军,但其地位在不断提高,到后来,左史是越过职同指挥而职同检点的。这一点,张德坚和谢介鹤的记载都是一样的。如按左史地位提高的速度,诏书在1852年11-12月时当职同总制。诏书与典诏命后来的官品均为职同指挥,而何震川最初任典诏命时是职同将军的,按理诏书最初的官品也当职同将军。但黄再兴在1852年11-12月时由诏书升任职同将军的左史,所以,诏书最初的官品当为职同总制,还不可能职同将军。如果黄再兴在诏书衙中担任诏书,负责诏书衙的工作,诏书编成,自是他的劳绩,升官非他莫属,而从职同总制的诏书升为职同将军的左史也比较正常,就不存在什么越级太多的问题了。
在诏书衙中,除有诏书负责全衙的工作外,还有协理协助诏书。李寿春就曾担任过诏书衙协理,据张德坚《贼情汇纂》载:“伪殿前丞相东殿吏部一尚书李寿春……粗通文墨,颇有心计。初为诏书衙协理。”(注:《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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