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粮油等物的沉重包袱。太平天国费了许多军力为南京城居民筹集口粮,仍发生供应严重困难的局面。就居民而言,因食圣库之粮,便被编入一定的组织之内,从事打仗或某种劳动。某些人以此为苦,设法摆脱。于是出现回避登记的人(陈作霖自述,《可园备忘录(选录)》云:自太平军入城之日起,东躲西藏,“不入名籍中,日买米以饮,差役不及焉。”《简辑》第2册第374页;《张继庚遗稿》云:祁■藻之妻,靠昔日仆人尤某送米柴衣服,故“不领‘贼’粮,免当‘贼’差”。《太平天国》1V,第761页。)。太平天国为减轻财政负担,默认这种人的存在,并称这些不参加拜上帝会的人为“外小”。
太平天国在初占武汉时形成的、进入南京后又加以完善了的上述城市政策,在尔后占领的城市中是否一律实行,因为其中有些城市的资料阙如,不敢贸然论断。可以明确的是,凡是有相关情况记载的,太平天国设防据守的城市,包括由太平天国新筑的城堡(如安徽的三河镇),都实行了城与市、兵与民、男与女分开的政策。下面以镇江、扬州、庐州三城为例。
太平军于1853年3月31日进入镇江城(1857年12月27日撤出)。先是到各家“搜鞑子”,即肃清敌方官兵。接着出告示,教人“拜上”,成立男馆女馆,“每吃饭,两荤两素〔共〕四碗〔菜〕”。要加入拜上帝会者交出全部银钱。官员说:“你没衣,把衣服你穿。你没饭,把饭你吃。你要银钱何用?”(佚名:《咸同广陵史稿》,扬州人民出版社影印,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