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苏、浙的“白颈”、两湖的“漕口”人等,他们也雁过拔毛,每人都白食“漕规”数十两至数百两不等。故有谓:清道、咸年间,“吏治之颓,民生之瘁,莫此为甚”。
二、《天朝田亩制度》的性质与农民平均主义的评价问题
如前面所述,清朝政府统治二百年迄道光之末,土地高度集中,农民破产流离;地租之重,超乎前代;田赋浮收勒折,数倍于正额。凡此种种,使农民与封建地主阶级的矛盾,发展到极其尖锐的程度。广大贫苦人民迫切要求推翻清王朝反动政权,渴望实现“田产均耕”、“均田均赋”的没有压迫和剥削的小康之世。也只有对道光末年中国农村的经济背景作深入了解,才能更好地了解《天朝田亩制度》的性质,认识它是适应广大农民的要求而诞生的。
《天朝田亩制度》颁布于一八五三年定都天京之时。它是以解决土地问题为中心,包括社会组织、军事、文化教育诸方面的太平天国的纲领性文献。当然,土地制度是它首先的、同时也是最基本的内容。《天朝田亩制度》的原件影印本,今已载入《太平天国印书》,各教科书中亦皆述其要旨。但对《天朝田亩制度》的性质和历史意义,各家著述却评价迥不相同,二十多年前史学界就曾展开过一场讨论。当时一种意见认为,“(太平天国)著名的土地纲领——《天朝田亩制度》,表现了农民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即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平均主义思想。这种思想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一方面有巨大的革命性;另一方面在实质上又带有反动性。”另一种意见认为,《天朝田亩制度》的实质在于它的反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彻底性。它的平均主义主张,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革命的,而不是反动的,至于其所包含的错误和空想只是外壳而并非实质。那次讨论迄今已廿余年了。时间使人们不断学习与思考。在新著的《中国近代史稿》等书中,编者们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对《天朝田亩制度》作出的分析和评价,是合乎实事求是之旨的。虽然如此,但有的同志在近期讨论太平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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