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的——买保险。
内阁候补中书胡元泰自称其“世居岭峤,少历南洋,交涉事宜粗知大略”,他在条陈 中称:
尝考保险是外洋生财一大端,陆则铺户,水则轮船,以及火烛货物,人命,皆有保险 。香港、上海通商各口岸,保险公司林立,外洋之重保险已可概见。查保险章程不过百 分抽一,抽之无多,故购者愈众。闻伦顿(伦敦)保险公司一年所入三千万员[元]有奇, 英国商务甲于地球,未始非保险之力。
由此胡元泰提议:“应请旨饬下总理衙门王、大臣,会同各国全权大臣和衷商酌,令 各国教堂俱在中国买保险,以彼之财,护彼之地。”对此,他还估计入息之开销,认为 尚有赢余。(注:胡元泰条陈见《军机处录副·补遗·戊戌变法项》,3/168/9457/4。 原折无日期。据《随手档》、都察院代奏原折,该条陈于七月二十七日由都察院代奏。 )户部学习主事耿道冲也在条陈中大谈保险公司的好处,他作为一名户部官员,自然对 生财之道,多了一分敏感与敏捷。他谈到了一个细节:“年来库款支绌,计臣拟令各直 省州县普收房捐,虑民不便而止。若以保险之法行之,则人人欲保”,“是国家无居捐 输之名,而隐收公益之利”。对于历年教案的赔款,他十分痛心,称之“已几几恒河沙 数”。他的方法是:
设令各省会仿立保险公司,凡有教堂,一律令其出赀归公司保护,一遇不测,估度在 先,偿赔易宜,非特可免无数葛藤,而于应付交涉之道,不无裨益。(注:耿道冲条陈 见《军机处录副·补遗·戊戌变法项》,3/168/9453/18。原折日期为八月初二日。据 《随手档》、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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