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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波兰分灭记》看康有为戊戌变法时期的*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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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38:5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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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5——1826)为首的一些中、小贵族和新兴的资产阶级,“从与思想生活沸腾的法国接触中汲取真正教益”(斯坦尼斯瓦夫·阿尔诺耳德、马里安·瑞霍夫斯基:《波兰简史》第92页。),在欧州资产阶级启蒙运动影响下组成“爱国主义党”。他们对国内反动贵族的叛卖活动十分不满,对在国际上任人欺凌、任人摆布的地位感到痛心疾首,决心为维护国家的独立而斗争。在1788至1792年间召开的议会里,爱国主义党人占了优势。他们为了复兴自己的国家,摆脱沙俄的控制,进行了英勇的斗争,并于1791年5月3日通过了新的宪法,决定废除沙俄的特权,对波兰的*制度进行一系列重大改革。恩格斯对这个宪法评价很高,认为它“在维斯拉河两岸竖起了法国革命的旗帜”(恩格斯:《流亡者文献》,《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582页。)。可见波兰当时的*局面与中国戊戌变法时期是不完全相同的,因此,二者所采取的措施也不可能完全一致。其主要不同之点在于,波兰改革家们的奋斗目标是制定宪法,召开国会,而康有为在戊戌维新时期的*纲领则是极力争取“开制度局于宫中,将一切政事重新商定”(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戊戌变法档案史科》第7、9、10、42、7页。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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