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使不少投资者被迫放弃开采煤矿的计划。无疑,洋务派的“专利权”是束缚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一大绳索。
有些论者提出,十年专利权只限于上述几个企业,并不普遍,因此不能笼统说它阻碍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问题果真如此吗?应当看到,在当时,投资少、原料充足、易于获利的主要是棉纺织业。洋务派垄断了棉纺织业,可以说扼住了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的咽喉。至于轮运业和采煤业,如前所述,民间历来有较厚实的基础。洋务派垄断了这些行业,就会给民族资本主义以沉重打击,这是不言而喻的。
还有的论者认为,洋务派的十年专利权,有抵制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作用,这对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是有利的。这一点我们认为应从两个方面看。首先,应当承认,十年专利权在一定时候确有抵制外国资本主义侵略的作用,例如1895年,英国资本家几次企图在中国建立棉纺织厂,均因“十年专利权”的限制而未能达到目的。但这只是问题的次要方面,重要的是应当看到,棉纺织业这十年专利权主要是对付民族资本的,“只准华商搭股,不准另行设局”,重点是华商而不是洋商,它抵制外商在华设立棉纺织厂,只是客观所起的作用。而且,严格说来,这种作用的效果实在是太微弱了。据载:上海机器织布局所织的布,“仅当进口洋布八十分之一耳,则十年之间所夺洋人之利奚啻九牛一毛哉”<《洋务运动》丛刊,第1册第406页。>。其他专利权,也主要是与外国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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