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英商墨林公司举借20万英镑。<王方中《中国近代经济史稿》第282~286页。>洋务派宁愿受外商控制和背上高利贷的沉重包袱而不愿招收商股,这充分暴露了他们腐朽、卖国、反动的面目。
这时,洋务企业的专利权进一步扩大。洋务派对那些与自己争利多、威胁大的民族资本主义企业,附股搭办也不行,而强迫将其停办。例如,1878年,台湾基隆煤矿投入大规模生产的前夕,官府为了保持该矿的垄断地位,便以民窑积水泄入官矿为由,封闭了附近12座私营煤窑,禁止煤户开采。随后,又陆续封闭了其他各处私营煤窑。<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第587~592页。>
洋务派在办军事企业时,一开始就将它们分别变成自己集团的*资本,而对民用企业则由于种种原因尚未能完全如此。80年代后期,洋务派对重要的官督商办企业先后都进行了改组。通过改组,更多的洋务派亲信或封建官僚被安插到企业中来,使之封建性大大加强。这方面的情况是人所共知的。李鸿章、盛宣怀官僚集团几乎囊括了全国重要的民用企业。1894年11月后张之洞曾代理两江总督,而湖北铁政局等企业,仍由他“遥领”。因此当时有人指出洋务派所办的企业,“非民人之利,乃公司之利”<《李文忠公全集·海军函稿》第3卷第11页。>。所谓“公司”实际上就是指北洋官僚集团。也就是说,通过80年代后期的改组,民用企业也完全成了洋务派的*资本。
不难看出,19世纪80年代后,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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