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在另一部史著中也有相关的记载,“(魏)长生尤工《葡萄架》、《销金帐》二出,广场说法,以色示人,轻薄者至推为野狐教主。壬寅秋,奉禁入班,其风始息。”[28]
可见,魏长生在乾隆四十七年、即李调元入狱之后,因其演出的剧目和演技以及对各戏班的影响等方面遇到了麻烦,并被明令“奉禁入班”,这是魏长生进京以来遭遇的第一次打击!在这种严峻的情势下,魏长生已无力搭救李调元,更谈不上有“欲求官者,先拜魏三”的“可能”。李调元对于魏长生的状况不仅理解,并且毫无责怪之意。他们之间并没有因此而中断了联系,李调元的诗集中保留了关于他们友谊的见证,例如十年之后,李调元在家乡《得魏婉卿书二首》中再次表达了他们之间的友谊,将魏长生的来信比做“千金字不轻!”[29]这是何等的珍视啊。原诗如下:
其一
魏王船上客,久别自燕京;
忽得锦官信,来从绣水城。
讴推王豹善,曲著野狐名;
声价当年贵,千金字不轻。
其二
敷粉何平叔,施朱张六郎;
一生花底话,三日坐中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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