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哲德沙尔”(七城)伪政权。近年日本学者的研究认为,阿古柏政权的各级军政官吏绝大多数是外来者,浩罕汗国人。结论是“征服者的特权军事集团是覆盖在相对独立的几个地区性社会之上的上层建筑,和进行掠夺统治的军事寄生国家的形象是没有矛盾的。从这一意义上,我们必须说,把阿古柏政权断定为维吾尔的政权是有困难的”。[3]这一研究是认真的,结论是有说服力的。有人认为阿古柏问题是内乱性质,理由是浩罕国属于中国,这种认识也是缺乏历史根据的。诚然浩罕国在乾隆时期曾在*上依附于清朝,但清王朝从来没有在浩罕设官、驻兵,也没有在该地征收赋税。其时它仅仅是清朝中国版图外的附属国。至于把阿古柏颂扬成维吾尔族“民族英雄”,把清朝平定阿古柏说成是镇压维吾尔人民起义,在学术上是荒谬的,*上是别有用心的。
3、农民起义
这类事件主要有1765年乌什事件和1864年新疆农民大暴动。1857年库车迈买铁里事件上、1863年伊犁杨三腥 事件是微小型的,但显然是1864年新疆农民大暴动的先声。1765年乌什事件是小型事件,但影响较大,值得注意。另外两起,即1767年昌吉犯屯暴动[4]和1907年哈密吐尔巴事件,都是微小型变乱。
同治年间新疆农民大暴动是当时新疆社会阶级矛盾的总爆发,其性质是反封建的农民起义。但是由于起义农民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阶级利益,致使起义的领导权几乎从一开始就为世俗和宗教封建主把持。新疆的大部分地区很快变成宗教封建主“圣战”和地主封建主之间互相攻伐的战场。这种混乱局面很快导致了浩罕封建主的入侵,整个变乱由此发生了根本性质的转变。
1765年乌什事件却是当时当地阶级矛盾尖锐化的结果。后来清朝方面的调查证实,“乌什回人(维吾尔民众)作乱实因扰累所致”[5]。乌什事变发起者最初反对的是作恶多端的哈密籍阿奇木伯克阿不都拉及驻扎大臣素诚,但面对清政府的严厉镇压,乌什人民别无出路,只有誓死反抗到底。乌什事件本质上是反封建的起义,其斗争是极为悲壮的,但亦有同治年间农民大暴动的趋势。一是乌什事变发起者曾派人到境外向浩罕求援;二是阿克苏、叶尔羌、库车等地一些伯克、阿訇“人情汹汹”,企图起事。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很可能发生如同一百年后那种情况,由农民暴动演变成封建主的大混战,甚至导致来自境外的入侵。这对于新疆各族人民来说,只能是更大的悲剧。乌什事件并没有扩大的主要原因是,除乌什一地外,当时南疆社会阶级矛盾远没有激化到官逼民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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