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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政期间新疆文化教育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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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29:2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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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名。(注:参阅陈启天:《中国近代教育史》,台北中华书局,1969年,第22页。)于是,巡抚联魁在行馆东院创设学务公所,“以为阖省学务总汇之区”,(注:《清德宗实录》卷588,光绪三十四年三月壬辰。)加强对新设学堂的管理。学务公所内设总务、普通、专门、实业、图书、会计等科,每科设科长、副科长、科员、省视学、司事、书记等员,额数不等。(注:《学部公报》第49期。光绪三十四年三月。)清末新政期间,新疆地区学堂的设置时间有早有晚,并不一致。就全省范围而言,是在设立提学使前后。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署甘肃新疆巡抚吴引荪上奏:“拟就书院改设学堂,其高等办法,仿照山东章程,暂分备斋正斋,督课外国语文。拟将旧设俄文学馆并入。再聘精通英、德、法语言文字者,以补所未备。至府州县应设各等学堂,当通饬筹款,一律仿办。”(注:《清德宗实录》卷552,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戊申。)于是,省城迪化就前博大书院改设高等学堂1所,还设立两等小学堂10所。各府厅州县,也都设立了蒙养学堂。宣统元年冬,又从京城调来理化算学教习4名,这样,学科设置逐渐完备。光绪三十二年,新疆全省改设两等小学堂进入高潮,许多府州县都缺乏教师。在这种情况下,省城中学设立简易师范班,一年毕业,派往各地充当教习,待遇优厚,每月30元。尽管如此,各地仍然缺乏师资。
光绪三十二年,迪化府建立了两等小学堂1所,作为全省的示范学校,各地纷纷派人前来观摩。又建立维吾尔族师范学堂1所,专门招收新疆南路各郡县送来的维吾尔族学生。维吾尔族师范学堂的设立,最能反映当时新疆办学人的指导思想。原来,最初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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