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忧,在《因时变法请假出洋游历折》中疾呼:“近数十年,彼俄人大有觊觎而未割者,视如囊中之物,设一旦割去,奴隶视之,蹂践听之,已有印度、波兰、安南等代表也。”而当前“内外蒙古全部*相沿至今,泄沓如故。上至王公不知时局艰难,粉饰太平,徒以旦夕歌舞为乐,下至黎庶不知自势难立,徒以饱食终日,为事日穷日危”。所以当此大清帝国大厦将倾之时,“若不及时图治,数年之后更不堪设想”。而“昔者蒙古尚能为天下,今者不能为身家,推其致弱之由,非蒙古之无智也,实无以开其智也”,因此“亟筹自励之余,必以开蒙古民智为先”。为此帕勒塔提出:“赏假一年,赴欧美二洲各国悉心考查*,并著蒙文书籍,俟游学旋毕后,请旨为使游说各部落,悔改苛政,发愤自励,群力维新,思图报效。但求有利于国,稍补于时,而舍效行西法一途,更无致富强之策。”[10]
帕勒塔本着“误国家者一私字,祸天下者一例字”的认识,“不拘旧例,妄拟条陈”,提出“举筹蒙古*十二条”。[11]《蒙古土尔扈特郡王整顿*条陈》仅见于《东方杂志》所刊,已不易查找,今录全文如下:[12]
第一条,蒙古各部落设大学堂,习洋文一分、汉文一分、蒙文一分;中学堂,习汉、蒙文各一分;小学堂仅学蒙文一分。按蒙古各部落大小酌量分设。至大学堂应兼学体操法。即王公子弟亦均令一律入学堂。惟经费均在本地筹措,无用国家款项。其学堂一切事宜归各盟长管理。
第二条,蒙古各部落民人二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都入兵册,每人应二十年兵差。按五人抽一充常备兵四年,四年期满接充后备兵十六年。二十年兵差应完将册名注销,除在常备以外,须各务其业,即王公子弟均著一律充当兵差,其一切事宜归盟长管理。
第三条,蒙古各部落地方寥廓,必须按该部落地段尽力开垦,若遇地广人稀之段,准招汉民耕种,照章完税,其开垦一切事宜归盟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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