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我管辖的约56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日本与我重叠海域面积约21万平方公里。尽管2000年6月中日“东海大陆架渔业协定”生效,双方在有序管理渔业资源方面达成了初步共识,但东海岛屿归属和海域划界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中日两国在划分东海海域疆界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对东海大陆架各自不同的法律主张。东海海底的地形和地貌结构决定了中国大陆领土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可至冲绳海槽。该海槽是中国大陆自然延伸的陆架和日本琉球群岛的岛架之间的天然分界线。因此,我国政府早在20世纪70年代即主张根据大陆架是沿海国陆地领土自然延伸的原则来划分东海大陆架,这是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的。而日本方面则主张采用适用于划分两国专属经济区的等距离中间线来划分东海大陆架。如按中间线划分,钓鱼列岛主权归属哪一方将极大地影响大陆架的划分。如果日本占有钓鱼列岛,并以此为基础划分东海的专属经济区范围,那么日本将多占7~20万平方公里海域。
由于两国在原则立场,特别是在钓鱼列岛主权问题上存在重大分歧,所以东海海上划界成为一个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复杂棘手的问题。可以说,钓鱼列岛主权问题是解决东海海上划界至关重要的先决前提,钓鱼列岛主权问题不能妥善解决,东海海上划界就难以彻底完成。
其次,钓鱼列岛及其周围海域具有巨大的开发价值,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意义。1966年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经过对包括钓鱼列岛在内的我国东部海底资源的勘查,得出结论:东海大陆架可能是世界上最丰富的油田之一,钓鱼列岛附近水域可能成为“第二个中东”。据我国有关科学家1982年估计,钓鱼列岛周围海域的石油储量约30~70亿吨(也有材料说,该海域海底石油储量约为800亿桶,超过100亿吨)。钓鱼列岛周围海域的渔业资源也十分丰富,盛产飞花鱼等多种鱼类。长期以来,我国台湾等地渔民经常到这里从事捕捞活动,年可捕量高达15万吨。随着全球对资源,特别是能源资源的争夺日益激烈,以争取主权为前提,以控制钓鱼列岛及其周围海域的资源为目标,将导致中日两国在钓鱼列岛问题上的分歧难以调和,双方的矛盾冲突将旷日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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