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限二年编练成二镇,另一镇由度支、陆军两部统筹协商拨款,限期编练足额。(《清朝续文献通考》兵十九。)
练兵饷源除少数镇由国家拨款外,其余均由各省督抚就地筹款,尽力经营筹画。后来,清政府在全国编练新军三十六镇的计划并没有完成,这一方面是由于各省的人力财力有限,另一方面,清政府和地方督抚之间也有一定的矛盾。清政府的计划是“令督抚筹款练兵,然后以中央集权之名义,一一收归自己统辖”。各省督抚对清廷的谋算,一清二楚,所以各省督抚多以筹款困难,“迟迟其进行”,纷纷要求宽舒编练期限,如两广总督张人骏奏称“惟有就饷力所及,陆续征募即陆续编练,总期先成一协以立基础,至如陆军部咨期以五年练成两镇,则断非广东财力所及”。原规定四川编练新军三镇。四川总督赵尔丰奏称“川省情形,人才既异常缺乏,饷力更万分困难,一协尚未观成,两镇而限二年,实觉断难就绪,查两广云贵等省应编军镇均限三年,恳恩俯准将川军两镇,展限两年编足,俾期限略就宽舒,办理不致竭厥”。直至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爆发,除“近畿已成六镇,湖北已成两镇,其余各省或甫成一镇或先成两协及一协一标者”,都没有按期如数完成编练任务。把这些没有成镇的新军都算在内,仅练成二十六镇。
各省所练的新军,不但数量未达到原定计划,而且质量也不够标准。除少数省份的新军达到一定水平而外,多数省份是以旧代新,勉强凑数,有名无实。
新军是模仿西洋的军事编制和军事技术而建立起来的新式武装。清朝反动统治阶级本想依靠它振衰起弊,挽救危亡,然而历史的发展,往往和反动派的意愿相反,清政府所建立的新军除袁世凯所掌握的北洋六镇大部分顽抗革命而外,其它各省区的新军几乎全部成为革命党人争取的对象。
清政府在编练新军的同时,也着手采取措施改编地方军队,试图使它们成为一支后备兵力或警备力量。一九○七年六月间,清廷批准陆军部所拟的巡防营(队)暂行章程。清朝统治者认为“新军专供征调,未便零星驻防”。巡防营的任务是:“无事之时,可以缉获盗贼为地方捍卫;有事之时,可以协力守御为陆军声援,于军事、防务两有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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