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奉旨改授给事中、监察御史等职,编检改科道之例始于此。四十四年,以翰林官班在科道官之上,又定:编、检改御史,毋庸试俸。[48]
翰林官外转之例,亦始于顺治十年大考。是年四月,顺治帝“亲试词臣,量为分别,有照旧留任者,有改授外任者。其外任编、检以上官,照词臣外转旧例,优予司道等缺。”[49]最后“诏定少詹事以下二十一员用司道,治行优者,内擢京堂。”[50]顺治十二年九月,吏部议定:正詹外转以布政使用、支正二品俸,少詹以布政使用,侍读学士以按察使用,侍读、中允以参政用,编修、检讨以副使用。[51]十六年又谕:“人才经历外任,然后谙练事情,克称任使。科道官俱照旧例按年内升外转,今后翰林官除照常升转外,亦与科道官一体按年外转。”至此,翰林官外转遂有定制:侍读以下照科道例,年转二员,春、秋季各一员。侍读、侍讲以参政用,修撰以副使用,编、检以参议用。[52]至十八年九月,奉“翰林院官现在无多,且皆经酌量选用,以后不必外转”之旨而停罢。[53]康熙二十八年五月,编修李涛、丁廷楗,检讨汪楫始外用知府;三十七年十二月,左副都御史吴涵以编、检升转壅滞,疏请酌复变通,遂复改检讨刘涵为扬州府知府。[54]此外,尚有某些特例,如:“康熙二十七年,擢在籍检讨卫既齐为山东布政使。四十年,擢庶吉士董新策为宁夏道。嗣又擢庶吉士徐景曾、饶鸣镐为知府,”[55]此皆“异数”,非常制也。
最后需要予以说明的一点是:内升与外转二途对于翰林官而言并无明确而固定的优劣之分,具体情况因时而异:顺治间,开国伊始,用人孔亟,多以大考中之文行兼优者外转,俾其“历练民事,以资任用”;而至康熙时,天下渐定,国势日盛,词臣中之出类拔萃者则往往超擢馆职,“以备顾问编纂之用”、“用佐右文之治”。但康熙年间的外转之员也多系因升转壅滞而变通改授者,不可以其才学庸劣遂遭外调一概而论。[56]
三、一点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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