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院是充分体现儒家文化传统、最具中原封建政权特色的中央机构之一。按“翰林”二字取文翰如林、人文荟萃之义,约与“文苑”相仿佛,最早见于西汉扬雄所作《长杨赋》中:“雄从至射熊馆,还,上〈长杨赋〉,聊因笔墨之成文章,故藉翰林以为主人,子墨为客卿以风”[①],即后人所谓“翰林之名,见于汉时,未以署官,特作赋者假喻于文辞云尔”。[②]至唐开元中选文学之臣为翰林学士,值宿于宫中学士院,始以翰林命官,不过此时职属差遣,不计官阶,亦无定员。自唐以后,翰林之为文学侍从之官,历代相沿,至宋、元时而品秩渐备。
翰林院是明清两朝重要的中央官署。早在明朝正式建立前的吴元年(公元1367年)之五月,朱元璋即已“初置翰林国史院,设学士、侍讲学士、侍读学士、直学士、修撰、典簿、编修”[③];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在仿元制翰林兼国史院的基础上,正式设立翰林院,秩正三品,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改定为正五品衙门。有明一代,史称“翰林之盛,则前代所绝无也”,[④]翰林院有很大发展,“职务殷繁,又为储才之地,将来备内阁、宗伯、少宰之选”,[⑤]在国家政权中取得了空前重要的地位。鼎革之后,“清承明制”,入主中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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