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试论直隶义和团运动三个
试论义和团运动与中国传
试论义和团时期的李鸿章
试论庚子北京义和团运动
试论东北义和团运动的历
试论清代前期铺商户籍问
试论中国资产阶级的产生
试论中国近代农业中资本
张  研试论清代的社区
张 研试论十九世纪中期
最新热门    
 
试论团练大臣与双重统治格局

时间:2007-3-10 10:46:13  来源:不详
明朝以团练诸务设安插使兵备道分统之等,提出“与其别设一官,不如仿唐时刺史带团练之制”,令知府直隶州知州兼行办理团练。至按察使兵备道,明朝本即分统团练使事务,今应仍兼团练。“请以按察史及各项道员均兼督办团练衔,知府直隶州知州均兼督办团练衔,统率州县实力团练。其有地方辽阔,按察史道员不敷分辖者,准添设三四品官员分督团练带兵防御率属巡查”,“其添设之员或请旨简放,或由该督抚保奏,候旨录用,各以本官兼督办团练衔。”同时,提出了整顿事宜章程。中有:

一近贼之州县分上冲、次冲。上冲者,附近军营由营拨兵协守,即归管带,不另派将弁,以一事权。如贼匪大兵冲突,统兵大臣仍需遣将驰救。次冲者,则团练乡兵协同该营汛防守,以省兵力而免烦扰。残破州县及甫经收复之城,民人迁徙,空虚无凭,团练应于附近完善州县或本境完善村庄为团练立脚之地,然后招集流亡,渐次推行。仍由地方官保举公正绅士为团总团长,立功者即予奏奖。

一训练事宜责成州县会同营弁办理。督办团练及协理团练之员巡行校阅,分别劝惩。

一见办团练之上冲、次冲府州县一应捐输署杂派悉予蠲免……此方所捐专为此方之用……各处处所责成各该府州县拿获奸细,审明后即行正法。其有奸民偷卖火药米粮接济贼营及团勇扰害良民抢掠行凶情同盗匪者均即行正法。

 << 上一页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