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45]。十几年时间过去了,葡萄牙对中国而言,仍然是无约国,其对澳门的主权仍然没能通过条约取得法律上的承认,所以,葡萄牙既不能享受其他有约国的“最惠国”待遇,又不能名正言顺地行使澳门主权,葡萄牙政府遂决意在掌握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同中国政府重开议约谈判,争取澳门主权。为此,葡萄牙政府再次差人在国内外搜罗证据,但最终还是没有找到所谓的“金札”。无奈,葡萄牙外交部只好以仅有的部分“有利”资料为基础,勉强于1882年(清光绪八年)用法文编写了一份《葡萄牙对澳门主权备忘录》[46],分发给列强政府及其驻华公使馆,为“葡萄牙拥有澳门主权”大造舆论,并希望取得列强的同情和支持。
四,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后不久,国民政府即通知葡萄牙政府宣布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全国各界人士甚至纷纷要求国民政府收回澳门。此时,葡萄牙政府对来自任何方面有关澳门主权的议论都十分敏感。1945年10月9日,中央大学经济学教授朱偰在“National Herald”(《自由西报》,英文。)上发表了一篇有关收回澳门和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文章,题目为 Macao should be returned to China,葡萄牙驻华代办得此消息后,很快向本国政府做了汇报。萨拉查(António de Oliveira Salazar)总理做出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责令殖民部尽快撰文申辩和反驳,并且要求外交部有关部门不惜一切代价,立刻在国内外寻找“中国将澳门割让给葡萄牙”的一切证据,特别是那道承认葡萄牙占据澳门的圣旨(即“金札”)[47],以便同中国政府进行有关澳门主权的交涉。为此,葡萄牙殖民部邀请本部澳门事务顾问、葡萄牙海外扩张史专家、殖民高等学校讲师雷戈神甫(António da Silva Rego)用英文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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