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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与中葡关系(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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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46:4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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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入侵,在澳门修缮垣墉、建造炮台并蚕食扩张。清政府以割地、赔款、开放五口的代价结束中英鸦片战争之后,其外强中干、腐败无能的本质已暴露无遗;美、法、俄等强国纷纷效尤,逼迫清政府订立了一个又一个不平等条约。这一“千年来未有之变局”(注:李鸿章:《李文忠公全书》,卷24,《奏稿—筹议海防折》;又见蒋廷黻《中国与近代世界的大变局》,载《清华学报》第9卷第4期。),自然给葡萄牙人带来了极大的刺激。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签字墨迹未干,印葡总督安塔斯伯爵(Condedas Antas)便允准澳葡当局有关同清政府订立条约的请求,并且指示澳督设法使“天朝帝国依其法律以最佳形式承认澳门为葡萄牙王室所有、终止向中国当局缴纳任何赋税”(注:澳葡总督边多1842年12月3日呈印葡总督安塔斯伯爵报告, 以及印葡总督安塔斯伯爵1843年1月11日为澳葡总督边多下达的指示,见葡萄牙海外历史档案馆AHU—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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