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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葡有关澳门主权交涉内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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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46:4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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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拉美地区贩卖华工。由此我们还可以看出,葡国政府1873年12月27日禁止澳门贩卖苦力政令,以及澳葡当局1874年1月28日禁止契约华工自澳门出洋通告等,(注:邓开颂:《澳门历史》,澳门历史学会1995年版,第168页。)都是为了欺骗世界舆论,欺骗清政府。贾贵禄《领事章程》虽然内容广泛,既包含窃取澳门主权的阴谋,又可使葡国“与英德美诸大国并行”、“均沾最优之国所得”,但是葡国政府并没有为之所动,因为葡国政府要的是一项既明确澳门法律地位又包含最惠国待遇的正式条约,所以,葡外交部长1885年5月9日回信说:目前“对葡国而言,最简单、最适宜的做法,就是在享有纯粹最惠国待遇的前提下同中国签订一项条约”。希望“能像比利时领事那样,订立一项哪怕是临时性的协议”。(注: com a China,vol.Ⅰ,p.102.)由于贾贵禄三番五次请求本国政府授予议约全权,葡外交部长只好不抱太大希望地将曾被总理衙门拒绝了的《暂立条约》五款抄出,让他去同总理衙门交涉。为了不致囿于原约,并尽可能使之略有新意,贾贵禄又在五款《暂立条约》基础上增加两款,随信寄给邵友濂,请求转呈总理衙门,以期会商签押。贾贵禄1885年8月17日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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