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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葡有关澳门主权交涉内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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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46:4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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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比利时驻印度支那总领事兰瓦函,中国海关总署编Treates,Conventions,etc.,between China and Foreign Staes,Shanghai,1917,vol.Ⅱ,p.3。)前往衙署面晤道台,并且扬言欲北上天津亲与北洋大臣李鸿章商办。此时,邵友濂尚未接到总理衙门有关拒绝与葡方商定《暂立条约》的批示,(注:《总理衙门致曾国荃函》,《澳门专档》(三),第240、243页。)故在答复贾贵禄时指出:“立约大事,必须两国钦派大臣会同商订,断非外省关道所能私议。……且贵领事现拟草约内,于总理衙门前指设官、派巡两层如何筹复并未提及,照案尤不便与闻。……贵领事等欲赴北洋大臣衙门禀商,事无不可。何日起程,先行知会,以便照章禀报。”(注:《北洋大臣李鸿章致总理衙门函》,《澳门专档》(三),第241页。)可见,邵友濂既未接受《暂立条约》,亦未建议他去天津议约,总理衙门更没有邀请他赴京,实情与贾贵禄在致外交部长电报中所言大相径庭。(注:贾贵禄于1885年9月17日致电外交部长:“道台指示海关,对待我们应像对待其他国家一样。草约已被接受。他们邀我赴京。请电示”。 com a China,vol.Ⅰ,p.103。)
因为清政府的态度十分明确,不彻底解决在澳门设官、设巡这两个事关行使澳门主权的问题,中国绝不同葡国订立任何形式的条约,所以,即便葡国政府信任并支持贾贵禄,他的活动也不会取得成功,何况葡国政府对贾贵禄根本就没抱任何希望。(注:《外交部长致贾贵禄函》(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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